書寫一道,大大限制了公文案卷的詳細情況啊!
難怪文人發明了文言文,不這樣辦,根本沒法寫公文啊!
尤其是那些寫史書的,更是如此。據說歐陽修在翰林院時,和兩位同事走在大街上,看見一匹奔跑的馬把路邊臥着的一隻黃狗踩死了,便說:請你們用文字記錄一下這裏發生的事情。甲說:「有犬臥於通衢,逸馬蹄而殺之。「乙說:「有馬逸於街衢,臥犬遭之而斃。「歐陽修笑道:這要是讓你們來寫歷史,那是一萬卷也寫不完啊。甲乙二人問歐陽修:那麼依你之見應該怎麼寫呢?歐陽修說:「逸馬殺犬於道「,有這六個字也就夠了!
只是史書可以簡略,刑部要是這種做法那就太過草率,怎麼說都是關乎人命的大事,或者錯判一次就是人頭落地,又或者充軍流放,一個家庭甚至一個家族因此徹底分崩離析,影響實在太大不得不慎重再慎重才是。
當然,雖然心中是這麼想的,但他也沒有一定要改變的意思,起碼現在還沒這樣的能力改變,只能以後等機會合適了再慢慢來不遲。
可是當他翻到一封案卷的時候,突然手中的案卷生了某些神奇變化,應該說他的眼睛生了某些奇妙變化,手上的案卷竟然散暗紅光芒!
這是怎麼回事?
封舟心中一震,臉上卻是不動聲色,仔細翻閱了這道案卷,將其中的內容仔細印入腦海。
丁丑年三月初八,順天府郊外獵戶楊林,殺死石頭村保正一家,獲死刑!
從案卷之上什麼都看不出來,可那閃爍的暗紅光芒卻在提醒着他,這個案子一定有問題!
呼!
封舟長鬆了口氣,勉強壓下心頭思緒,將這份案卷放在原位,抽手時以指甲在旁邊的木架上劃下一道不起眼的痕跡,這才拿起另外的案卷仔細觀察。
之後一連拿起十來份案卷,都沒有絲毫詭異情況出現,讓他心中產生了動搖,會不會是自己出現了幻覺?
這自然是不可能的!
他是准聖神通,是不是幻覺他還是能分得清楚真假的。
既然不是幻覺,那就一定有什麼特別的緣故!
第964章 刑部案卷顯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