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就是中央計司,地方路轉運司,州縣。兩類則分為「系省」和「不系省」,即類似後世國稅和地稅。
但是與國策相適應,所謂「守內虛外」,大宋的財政制度,也就變成了「聚兵京師,外州無留財,天下之用悉出三司,諸州除計度經費外,凡金帛送闕下。」
這是一種統收統支的財政政策,所以地方上的「約度」,就非常考驗官員們的智慧了。
約度,就是地方上根據年度決算報表,做出預算報表,和中央商定一個大家都能夠接受的額度,之後每月向三司申報月帳,每月結算。
其色目,大的有金、銀、錢、帛、糧、草六類。
每月每一項收入之下,要註明收入時間,本州是否已經支用,中書按月統計成總賬冊,監督國家預算執行情況。
宋人已經考慮得非常周道了,比如諸色課例,也就是工商稅,這部分是歸國稅,地方無權支使。
地方佔用稅收,只能農稅,而且只能是農稅中的一部分。
其餘的剩餘財物,三司可以直接行文全部上收,也可以收取一部分,剩下的留給地方調配,彌補部分地方用度不足。
從理論上講,這套制度已經非常先進了,關鍵是執行起來有些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