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幫我把資料什麼的都放回事務所吧,我先回去了。」
說完,把自己手中的東西遞給了鄒雨,張偉就直接大步向前離開了。
「那真相呢!真相到底是什麼。」
聽到這話,張偉停下腳步,笑了一下:「我只是寒酸的小律師而已,真相什麼的不重要,我的職責就是幫助委託人,真相什麼的自然會有警察去找。」
「那我們應該怎麼做……」
「你真應該重新回去上一次大學,不是出國深造。」
說完,張偉雙手插在兜里蹦蹦跳跳的離開了。
大學的第一節課,任何一個即將跨入法學門檻的人都必須進行這場選擇,選擇自己信仰的法學派。
張偉的選擇。
分析實證主義法學派。
即,法律是一系列人類用來解決問題的方法,與正義並無關係。
惡法是法。
(第一個官司結束了,
恩,這是在看電視的時候,突如其來誕生的想法,一時衝動的發了,所以第一個案子很多地方都在模仿李狗嗨,所以你們吐槽我都能接受。
張偉身上有很強的古美門影子,但他雖然認同古美門的觀點,卻不是古美門,這是我在寫的時候發現的,認同不代表等同。
所以他們兩個雖然很多地方會相似,但終究不是兩個不一樣的,甚至可能背道而馳的人。
法律和正義的關係一直在被人們討論,但是到底這兩者有什麼關係,我們實在沒有辦法得出結論。
畢竟在很多優秀的哲學家看來,正義都是沒有辦法解釋的。
如理查德·羅蒂所說,對於正義究竟是什麼的問題已經不是哲學家可以回答的了,哲學對於這個問題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有發言權是值得質疑的。
所以,律師無非是資本主義時代的一個技術人員,協調這個社會的矛盾衝突,讓他繼續運行下去。
就像最後寫的,我們只是寒酸的小律師,真相什麼的不重要。
至於第一個案子,我可以確定我寫的並不水,所有東西在後面都有坑,至於宋陳興到底是不是兇手,我也不知道……
張偉的也只是推測,法庭上是不會把邏輯推測當成證據,而再厲害刑警的也有犯錯的時候。
因為大家都是人,正如前面寫的,他曾經抓錯過人,萬分之一的錯誤,對於一個人,一個家庭來說是百分之一百的毀滅。
所以才會推行疑罪從無的原則,可能放過一萬個壞人,但其中有一個好人就足夠,因為如果有一天是你,你的家人朋友,你就會無比慶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