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在課室里樂滋滋的周青青完全不知道等待她的是什麼。
校長看着手中的律師函有點為難,但他還是道:「何律師,這事我一定會查清楚,然後給你的當事人和路瑤一個公道,讓周青青同學向他們道歉。只是周青青到底還是一名學生,對法律也是一知半解,你看這律師函你能不能勸你的當事人收回去。」
何文律:「校長,你當我發律師函是鬧着玩的嗎?」
校長:「我不是這個意思,我只是希望學校私下處理了這事,給你的當事人一個公道,給學生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這樣不是更好嗎?
路瑤,這事校長會給你一個交待,還你一個清白的。你能不能勸勸你的朋友收回律師信?」
校長看向路瑤,路瑤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校長覺得那人就是為了給路瑤出氣,才發的律師函,所以只要說服她就行了。
雖然周青青的行為,他也很不恥,但是誹謗罪,情節嚴重可是要坐牢的!作為校長,他不希望一個學生的前程毀了,他希望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校長,你為學生着想的一片好心令人敬佩,只是周青青已經年滿8歲了,她是一個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法律責任和刑事法律責任。什麼話該說,什麼話不該說!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她難道不知道嗎?
有些人你樂意給她機會,她未必會珍惜的!段先生在寒假時已經口頭上警告過她一次了!她依然再犯!這就證明她根本就不知悔改!再說校長,何律師不是我請的律師,我請的律師估計明天才到吧!」
這件事,周青青就是故意造謠生事的!
路瑤表示無法原諒!這件事如果鬧得嚴重了,最終後果就是自己被退學!而且周青青的目的也是毀了自己!她憑什麼要原諒她!
如果不是段焰宸先找了律師,而且辦事效率如此迅速!中午才打的電話,下午便到了學校!
她自己請的律師,明天也該給周青青發律師函了!
她自己本來就打算發律師函,她怎麼可能勸段焰宸收回律師函!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就算自己不給周青青發律師函,她也不會感動自己的!
校長這才知道原來周青青已經被警告過了!
他也才明白,剛才路瑤為什麼會如此氣定神閒了!原來她早就找到了辦法解決了這件事情了!
現在的孩子真的是厲害啊!都懂得用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
他是該慶幸學校的老闆教得好嗎?
唉,罷了,只是律師函,還不是上訴,做錯了就該得到懲罰!這是恆古不變的道理!
而且不讓周青青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害怕,她應該不知悔改!
吃一墊,長一智,若是經過這件事,她能改過自身也是好事。
教導主任聽了路瑤的話,嚇得快要心臟病發了:路瑤也另外請了律師?明天還有律師過來?
他一個教導處主任,被學生發律師函,這讓他的臉子怎麼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