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剛一眼陰狠,不以為然,「靈靈是我家的孩子,她不聽話,我想打就打,管你們什麼事!」
「還有你,寧缺,我現在不承認靈靈是你媳婦,只有你們聽房神婆的安排,你們兩個在河面再呆一晚上,我就可以讓你帶靈靈走,否則,你們休想帶走靈靈!」
我咬着牙,「滿剛,如果你和你姐不喜歡靈靈,當年可以讓政府收養,或者送去孤兒院,既然你收養了,就要負起責任!」
「今天,我必須帶靈靈走!」
我拉着靈靈向外走去,滿剛還是前來阻攔,我爸說,「你再攔着我們,我就讓警察抓你蹲號子,你是虐待兒童,家暴,故意傷害,這些罪名,夠你坐十年!」
我爸這些話把滿春嚇着了,之前村民都看到了我爸和張所長之間的關係。滿剛罵罵咧咧了幾句,只能眼睜睜的看着我們帶走靈靈。
我們帶靈靈去了村長家,靈靈一個人在房間裏哭,不讓我們任何人打擾她。
我和我爸詢問村長靈靈的事,村長知道滿春打靈靈的事,開始的時候,大家還攔着滿春,但後來,房神婆說村民的死和靈靈有關,都不管靈靈了,村子裏,除了李叔外,大家都很討厭靈靈,甚至害怕靈靈。
我問道:「既然沒有人喜歡靈靈,為什麼不把靈靈送走?」
村長說,「李叔不讓送走,再者,房神婆說,靈靈是小河妖,要是送走,河裏真正的河妖會發怒,會死更多的人。」
所有事撲朔迷離,我和父親進屋休息。下午六點多的時候,張所長給我爸打電話,親自開車接我們父子到鎮子裏吃飯。
我爸的面子真大,原來,在張所長十一歲那年在河邊玩,落水後,被急流沖走,是我爸不顧危險,跳進河裏,救了張所長一命。
怪不得張所長對我爸如此客氣,原來有過命的交情。
這些年,張所長一直在劉家鎮工作,和我爸之間偶爾有些聯繫,三個月前,張所長調到了我們鎮子,負責上南村的命案。
這十二年,鎮子派出所的所長已經換了六個,都是因為這個案子破不了,這次張所長也很為難,上面要求在三個月內結案,要是破不了案,張所長會被降職,調到別處。
當然,要是破案,張所長會連升三級!
我們在鎮子裏一家中餐店吃飯,在包間裏點了一桌菜,張所長給我爸連連敬酒,時不時的也誇讚我,張所長如此客氣,顯然是有事相求。
果不其然,酒過三巡後,張所長說,「寧叔,咱叔侄兩可是過命的交情,我爸和你家老爺子之前關係也很好,我有些事想請你幫忙。」
「哦?」我爸淡淡的道:「什麼事呢?」
張所長說,「寧叔,你相信有河妖麼?」
我爸反問,「你的意思,上南村命案,都是河妖所為?」
張所長嘆了一口氣,「我也不想去相信,但這次的案子,十二年,死了五十四個人,加上今天早上死的人,總共五十五人,調查不出任何結果來,很多時候,我也認為是妖魔鬼怪所為。」
「你們祖上三代在陰陽河撈屍,對陰陽河極為熟悉,所以……寧叔,這次案子事關重大,牽扯幾十條人命,還請寧叔幫忙,協助我破案。」
我爸只是一個普通的撈屍人,水性極好,以張所長的地位,要請一些厲害的神探很容易,可以調動很多警察,看來張所長真的是無能為力了,才讓我爸幫忙。
我爸面色平靜,道,「小張,我的職業只是打撈屍體,做我們這一行,禁忌頗多,我又不是神探,在案子上,我恐怕幫不到什麼忙。」
「你要是認為是妖魔鬼怪作怪,去找一些道士和尚,找我,好像找錯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