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什麼工作,哪有人敢說不。
沈詩月就是去找法務部了,司鴻初知道沈詩月是去幹什麼,等到沈詩月剛離開辦公室,就狐疑的問任俠:「我真搞不懂你怎麼想的,你自己不控制振宇地產,而是要廉價拆藉資金給沈詩月,讓沈詩月回購股份重新控股振宇地產,你到底怎麼想的?」
任俠反問:「難道我這麼做有什麼問題嗎?」
「你為什麼不直接收購,自己控股振宇地產,而是要讓沈詩月給自己當老闆!」
「原因很簡單……」任俠非常認真的告訴司鴻初:「我曾經對沈詩月承諾過,幫助她保住公司,那麼就應該讓她重做第一大股東。我控股整個公司不是問題,但這不是幫助她保住公司,所以我說這次借款其實就是給朋友幫忙。」
司鴻初嘆了一口氣:「你該不會喜歡這個女人吧?」
「無關男人或者女人,我對朋友承諾的事,一定都會做到。」任俠一字一頓的補充了一句:「我,一言九鼎!」
「這倒是。」司鴻初點了點頭:「你做事的風格我還是知道的。」
兩個人說着話的功夫,沈詩月已經從法務部回來了,滿面春風的道:「我們什麼時候可以簽合同?」
「現在就可以。」司鴻初直接回答:「合同對所有細節都有約定,只要簽字之後合同開始生效,所有款項會在約定時間內陸續到賬,至於具體約定時間請見第七條第五款第三項。」
沈詩月已經讓法務部的人仔細研究過,這份合同沒有任何問題,而且沈詩月也知道重要事項具體怎麼約定。這份合同對沈詩月來說,就是撿了一個大便宜,所以片刻都不想耽誤:「我們現在就簽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