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情況表明火力才是具有決定性的因素。一旦火槍手在交戰中失敗,長槍兵根本不可能頂着對方的火力發起進攻。現在比較流行的戰術是荷蘭人莫里斯改進後的方陣戰術,說是方陣,其實並不一定是方的,大部分情況下,就是一個六到八排的橫陣。長槍在中間,火槍在兩側。這個陣型組起來很容易,但是運用起來比較複雜。
所以我覺得,您為火槍安裝上刺刀的做法,最終會在全世界流行,並且淘汰長槍。當然了,火槍本身也需要進行改良,需要可靠性更高,射程更遠的燧發槍。」
「是嗎?」朱慈烺想了想,好像真是這樣,歷史上到了18世紀西方人就不怎麼玩長槍了,這個石洋人還挺有眼光的,「可那是將來的事情,就目前而言,全火槍的團隊是不是太激進了?」
「不大好說,要看戰場的實際情況,」石瑞恩這兩天也在思考這個問題,「不過我認為全火槍團隊是否可行,取決於騎兵和炮兵水平在單純的步兵對步兵的交戰中,全火槍的團隊應該擁有更大的勝算。
實際上,現在歐洲戰場上,以荷蘭式或瑞典式方陣作戰的步兵,有時候也會將六行縱深的火槍兵,以兩列並一列的方式組成三列縱深,然後進行齊射。」
現在的歐洲戰場,實際上正處於方陣戰術向線列步兵戰術過度的階段。比較流行的戰術則是莫里斯方陣和古斯塔夫方陣——就是在西班牙方陣的基礎上,加大火槍兵的配比,同時減少縱深,從十行以上削減到六行左右。
不過這兩種方陣和西班牙方陣的組織都比較複雜,光是將長槍和火槍編組在同一個連隊中就是個麻煩事兒。有時候火槍還要分輕重,還要額外增加一些劍盾兵或戟兵。
相比之下,採取純火槍連隊編組的線列步兵戰術,其實是比較簡單的。
「可我沒有強大的野戰炮兵,」朱慈烺搖搖頭,似乎有些憂慮,「我也沒有強大的騎兵我想,我還需要莫利斯或古斯塔夫式的方陣吧?」
「您說得很對,」石瑞恩笑道,「不過您的騎兵還可以,就是馬差了一些,也許應該從印度購買一點他們的折耳馬。我還建議您的騎兵和步兵換裝比較輕便的板甲鄭總督(指鄭芝龍)的日本僱傭兵身穿的那種板甲就夠用了。
另外,您的軍隊所使用的火繩槍也已經落伍了,我建議逐步換裝最新式的燧發槍燧發槍加上刺刀,早晚能完全淘汰長槍。
不過每一種新的戰術都有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過於激進是一種冒險。所以我建議您訓練和裝備一些荷蘭式團隊,這並不困難,只要您充分信任我,我的人可以在6個月內為您組織一個模範團。稍後還會有另外幾個軍官團抵達,這樣您就會很快擁有四個使用荷蘭戰術的模範團。
至於炮兵,那就比較麻煩了野戰炮可以從澳門購買。實際上施保羅總督已經為您準備了12門澳門生產的銅鑄磅野戰炮。不過合格的野戰炮炮手很難訓練,如果您急於獲得能夠野戰的炮兵連隊,我建議先招募西方人來使用那些火炮。如果能有五到六個炮兵連,在野戰中的勝算將會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