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促,挽着杜奇的手,兩個人離開了舞池,來到了旁邊休息的地方。
重新找了兩杯酒,遞給了杜奇一杯,梅麗絲隨口問道:「你為什麼會選擇斯坦福,那裏似乎並不是最好的選擇。」
「在我眼裏,它就是最好的選擇。」杜奇笑着說,他想要去斯坦福,因為矽谷就在那裏,現在矽谷地區已經開始漸漸出名,州里給予了優厚的政策支持,吸引一大批高科技企業入駐,在杜奇眼中那就是一片生產研發各種高科技產品的地區。
自己想要去矽谷地區,除了學習之外,更重要的是看看有沒有掘金髮家致富的機會,當年三藩市發現金礦,吸引無數人前往三藩市,因為金礦賺錢的人屈指可數,這座城市倒是因為吸引到外來人口,迅速壯大起來。
而現在矽谷在杜奇眼中,很快就會有第二次挖金礦的機會,隨着時間推移,第一桶金已經開始漸漸累積,杜奇不想要錯過投資發財的機會,所以待在距離最近的斯坦福大學才是最明智的選擇,如果選擇了哈佛這樣距離遠的學校,萬一因此錯過了什麼機會,杜奇覺得自己一定會後悔。
有了SAT成績和勞倫校長的推薦信,再加上這兩年杜奇的社會實踐方面也刻意花過功夫,還是有一些能夠拿的出手的東西的,綜合起來,拿到斯坦福的免學費名額並不困難,面試基本上也是走一個過場,只要表現不是太差,就不會有問題。
點了點頭,梅麗絲沒有再多問,在美國這裏,大家都會尊重他人的選擇,也尊重個人私隱,即便是比較親密的朋友,輕易也不會給對方什麼人生建議,所以她很快轉移話題道:「跟着感覺走總不會錯的,我也準備去米蘭留學了。」
「去米蘭?你可瞞的夠緊的,之前沒有聽你說過。」杜奇問道:「米蘭最出名的就是服裝設計了,你是打算成為一個服裝設計師嗎?」
「是有這個打算。」梅麗絲說道:「我對於時尚很感興趣,將來想要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時尚品牌。」
「這的確是一個不錯的想法。」杜奇笑着說道:「堅持自己的興趣很重要,或許等將來,人們都會稱呼你做時尚女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