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裏,朱立波頓了頓,「我要提醒一下各位警官,我的當事人旗下的保安公司有2000多名保安,維護了旺角和九龍城區的安全,為警方減少了大量工作。」
聽到這些警方五人氣勢一泄,
「我的當事人旗下有三家報社,一直致力於正面報道維護警方形象。」
警方五人氣勢又是一泄,雙方有不少交集,不看僧面看佛面啊。
「我的當事人旗下王國娛樂公司有6000多名員工,加上其他產業,員工近萬,每月利稅600多萬。」
警方五人氣勢再次一泄,好吧,根本就沒什麼氣勢可言了,有人情,有合作,有錢,怎麼辦!?
五人對視一眼,見習督察攤了攤手,「有些東西我必須要問。」
「坐下說吧。」王軒忽然發話,「我與警方一直合作愉快,這次也願意配合警方工作。」
五人暗暗嘆了一口,各自坐了下來,一場問話變成了談話。
「兩個小時前你在那裏?」
「我的當事人在機場,送人。」
「返回時坐的車那?」
「車,在地下,你們可以隨便查,有很多。」
事實上,涉世的三台車並沒有被找到,只在始發地附近找到大量彈殼,不遠處的公路邊找到大量槍支。
當時周圍的路人都看到車裏往出扔槍了,哪個人腦子瓦特了敢撿,不怕死嗎。
此時車正在修理廠,有彈孔的地方全部拆掉外殼,能換自己換,不能換就空着,等回頭送廠家修去。
為了防止警方通過車轍找到王軒,輪胎都換成了新的,現在,即便警方發現了這三台車也沒用了。
「有人在事發現場看到車牌號xxxx的車輛被掃射,根據調查,這輛車就是你的座駕。」見習督察問道。
「有證人嗎?若是沒有證人的話,警官,誘供的方法用在我的當事人身上,是不是有些過分了。」
見習督察聞言眉頭一皺,再次嘆了一口氣,這案子沒法辦了。
證人是不可能有證人的,那些事發現場看到的目擊證人,你讓他隨便說說可以,你讓他作證是絕對不可能呢的。
用他們的話說就是,你敢讓我作證,我敢說看錯了,愛咋咋地。
人家都特麼用ak突突上了,你讓我去作證抓人,找死也沒有這麼找的,死的又不是我兒子,關老子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