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了日本的國門,而後日本人便開啟了向美洲移民的道路,從明治天皇時代,到後來的大正天皇時代,日本大約有20萬移民到了夏威夷群島種植甘蔗,其中有18萬人最終去了美國大陸,他們大多數定居在美國的西海岸,在加州從事農業工作。這種現象一直持續到1924年,美國半步移民禁令,日本人對美國的移民才被有效的制止。
珍珠港事件爆發以後,這些日本移民,或者是他們在美國剩下的「二代」和「三代」,顯然成為了美國不安因素。美國懷疑這些日本移民或者日裔美國人當中,有日本的間諜,而他們留在美國的西海岸,也是為了日本向美國西海岸發動進攻做內應。
排日的情緒在美國愈演愈烈,無論是當年的日本移民,還是那些出生在美國的日裔美國人,都成了不受歡迎的存在。偏偏這個時候,尼豪島事件的爆發,加速了美國人對日裔居民的敵視。
一位日軍飛行員的飛機被擊落,墜落在了夏威夷的尼豪島,隨後被尼豪島上的居民所逮捕,然而居住在尼豪島上的日裔居民解救了這位日本飛行員,並且襲擊了尼豪島上的美國居民。
而實際上,那位解救日本飛行員的日裔居民是出生在夏威夷的,按照法律他擁有美國國籍,是一個美國人,所以他的這種行為在美國人看來,是日裔美國人解救了敵人,同時襲擊了自己的同胞。這種「美奸」行為簡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於是乎美國人覺得,那些日裔居民是不可信的,如果有一天日本真的攻到了美國本土,這些日裔居民絕對不會去保護美利堅,而是會站在日本侵略者一方攻擊美國人。
不安因素必須要提前清除,羅斯福簽署了9066號行政命令,雖然這道命令在美國眾議院討論的時候遇到了一些反對的聲音,畢竟這道命令針對的可不只是日本移民,還有那些出生在美國的日裔美國人,但是當時美國那種高漲的反日情緒之下,9066號行政命令還是順利通過了國會審批。
隨後美國在內陸地區建立了很多集中營,有些甚至建立在沙漠地區,他們將生活在美國西海岸的十二萬帶有日本血統的居民全都送到了集中營里,並且沒收了他們的財產,這十二萬居民當中,大約有超過八萬人,是出生在美國的「第二代」或者「第三代」,他們擁有美國國籍,而且一輩子都沒有離開過美國。
事實上早在1936年的時候,羅斯福就已經命令海軍情報部門監視美國的那些日本社區,羅斯福是早就在提防日本人,逮捕和關押日裔居民,也不是羅斯福臨時起意,而是他蓄謀已久的事情。
很多人只是知道,在二戰期間,德國建立集中營用來關押猶太人,日本人也建立過集中營關押中國人,二戰後期,盟軍也曾經建造集中營用來關押德軍和日軍的俘虜。但是很少有人知道,美國也在自己的本土建立了集中營。只不過盟軍在歐洲建立的集中營是為了關押敵人,而美國在本土建立的集中營關押的是自己的國民。
按照9066號行政命令的規定,只要你身上有十六分之一的日本血統,也就是說你的曾祖父輩是日本人,你就要被關進集中營里,包括嬰兒和孤兒。當時一位名叫卡爾-本德森的美軍上校,也因為這個原因被關到了集中營中,而他後來成為了美國陸軍的副部長。而這位副部長為了證明自己跟日本沒有關係,未來也成為了美國最堅定的反日派,二戰後美國幾次援日方案,他都是帶頭反對。
那些在美國生活的德國人和意大利人,也沒有好果子吃,美軍宣佈參戰以後,逮捕了大約5000名德國人和3000名意大利人,並且沒收了他們的財產。
後世很多國內的有錢人想盡一切方法,拼命的把財產轉移到美國,甚至不惜使用非法手段。而很多所謂的公知也是在四處宣傳,說什麼在美國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等等,而且還真有一幫傻子相信。
看看美國在二戰時期做過的這些事情,就應該明白,在國家利益面前,什麼「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都是狗屁!哪怕是拿到了美國國籍,成為了美國人,甚至是在美國出生的第二代或者第三代,美國照樣可以沒收你的財產,然後把你關進集中營里,只因為你不是白人。
假如有一天,中美真正爆發戰爭的話,那些生活在美國的華裔們,或許是最先遭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