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都沒做完,要再弄兩個案子出來,案子還不得超期啊?」
案子超期是很麻煩的事情,領導不會管你平時有多忙,一旦案子該訴未訴、該捕未捕,那都是要追責的,因為法律規定了案件辦理各個流程的期限。
正常情況下,一級公安機關的警力是與轄區人口、治安形勢等方面是相匹配的,在正常的發案率、破案率情況下,工作基本是能推走的,最多一周加上三五天辦,凌晨兩三點被電話叫起來,但總還是能完成的不是?
可現在慕遠這個攪屎棍出現後,劉所發現除非派出所的十來個案偵民警每天24小時不睡覺,否則後續流程根本走不完……
但人怎麼可能24小時不睡覺呢?
說到底,還是警力不足!
慕遠也明白這個道理,訕訕一笑,頗有些意興闌珊。
劉所摸了摸腦門,道:「小慕,到飯點了,先去吃飯!」
慕遠感受到了一下飽脹感十足的肚皮,難得的說道:「劉哥,你去吧!我再看會兒書。」
劉朝華一臉愕然,這小子出了趟差,感覺整個人都不對了,難道打鬥的時候被敲過悶棍?
「真不去?」
「真不去!」慕遠說了一句,忽然又道,「劉哥你看能不能讓食堂給我留些飯菜,一會兒我餓了再上去吃。」
「那好吧!」
……
一晃三天過去,慕遠在派出所呆了三天。
正如他之前所想的那樣,這幾天裏,他沒事兒就往值班室蹭,只要初步判斷是可能會成為案件的警情,他就變着方兒地協助處警。
效果也是很理想的,三天時間,兩起盜竊案,一起故意傷害案,全部告破,為看守所送去了四個嫌疑人,同時也給慕遠的賬戶上增加了13點俠義值。
原本慕遠也考慮過是否再花20點俠義值兌換一張寵物升級卡,但因為一件比較鬱悶的事情,讓他放棄了兌換,而是準備留着搞十連抽。
這件鬱悶的事情倒不是其他,而是一件扒竊案,他居然束手無策。
案件大致情況是一家商場搞戶外促銷活動,那場面,完全就是人從眾~~,受害人在裏面擠了半個小時,等出來後,手機錢包都沒了……
要是他的手機放在比較顯眼的地方,慕遠使用時光回溯符,用二分法的方式也用不了多長時間就能把嫌疑人找出來,可關鍵是這傢伙的手機錢包都放在褲包里,慕遠就算使用時光回溯符,也無從知曉他褲兜里的手機、錢包是在還是不在,這還能咋整?
難道持續使用時光回溯符,對這半個小時時間全覆蓋檢查?
呵呵……慕遠就算想這樣干,那也辦不到,因為他根本就沒那麼多俠義值去兌換接近三十分鐘的時光回溯符。
至於氣味鑑別、指紋觀測等技術,那更是毫無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