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說明他重生前,幾本撲街的打鬥文沒有白寫。
他終究還是有些擅長的東西的。
如果打戲寫不好,他之前那本《不死龍戒》也寫不好。
……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孫某人每天都在潛心寫作,偶爾分心一下別的事,比如《悟空傳》終究還是被付蕾簽下來了。
他都不知道付蕾是怎麼說服原著作者的。
竟然讓作者本人同意版權費分期支付,三十萬的影視改編權費用,竟然分三次支付?
那天下午,付蕾來他辦公室匯報這事的時候,聽完之後,孫某人盯着她看了好一會兒,心下頗為嘆服。
事後,他倒是有點想通原著作者為什麼能被付蕾說服同意三十萬的版權費,還分三次支付。
——大概是因為《悟空傳》字數太少,全文也就十幾萬字?所以作者本人都不覺得這本書有可能賣出影視版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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