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覺得自己出了一百元,有資格說這話。
還有幾名觀眾也跟着說話,想要林鳴再唱一次《曾經的你》。
林鳴微微一笑很討打的說:「很抱歉,我不喜歡連續唱同一首歌,希望大家喜歡接下來這首歌,也是我的歌。」
「不行,強烈要求再唱一次。」這次說話的是一個很漂亮的妹子,身材也很妖。
這個連聲音里都帶着辣椒味的辣妹子,說話直,行動也一樣爽快。她話未說完,就往結他盒裏放了二十塊錢。
想再聽一次《曾經的你》的人有樣學樣,紛紛往結他盒放錢,看你林鳴好不好意思不唱。
這麼一小會,林鳴又收入了一百多元。
如果單純為了賺錢,林鳴可以賣歌,然後再用賣歌的錢去做生意。他之所以到街頭唱歌,單純是因為他喜歡這種生活方式。
以前的林鳴,做事的準則不是喜不喜歡,而是應不應該。
現在嘛……當然是怎麼喜歡怎麼來!
就因為他不喜歡連續唱同一首歌,所以他不唱,給錢也沒用。
「謝謝大家的厚愛,不過還是得說聲抱歉,我現在不想再唱一次。真想聽的,等會吧。」
看着態度這麼堅決的林鳴,那妹子直接從錢包里掏出一疊錢,目測過千。
「你再唱一次剛才那歌,這錢就是你的。」
妹子信心十足的望着林鳴,眼神中既有對再聽一次《曾經的你的》的期待,也有對林鳴不加掩飾的不屑。
她還真不信,一個街頭賣唱的,能拒絕得了她的錢。
可面對咄咄逼人的妹子,林鳴正眼都沒瞧她一下。
一千塊錢就想逼我就範?呵呵。
他抱着結他,彈起了《北京,北京》的前奏音樂……不,應該改名叫《燕京,燕京》,這個世界華夏的首都叫燕京。
辣妹子發現林鳴竟然不理她,惱羞成怒,大聲道:「嫌錢少是吧?再唱一次剛才那首歌,給你兩千塊!」
兩千塊啊!有錢就是任性!
圍觀的人看着林鳴和辣妹子,議論紛紛。
林鳴還是在平靜的彈着結他。
「五千!」
辣妹子有點瘋魔了,現在她不是為了聽歌,而是想用錢把林鳴抬起來的頭壓下去,把他那毫無價值的驕傲碾碎!
林鳴這次終於正眼看辣妹子了,甚至臉上還掛着微笑。
那是討好的意思?
眼看林鳴就要拜倒在美女的錢下,圍觀的人紛紛搖頭。
還以為他多清高呢,在錢面前,還不是得低下頭,這下臉丟盡了吧?
辣妹子臉上也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幾千塊錢對她來說不值一提,能讓面前這個可惡的男人低下頭,看他的笑話,還能再聽一次喜歡的歌,值得!
「呵呵,想跟我斗?小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