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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二十一章 我對錢沒興趣

了滷蛋和火腿腸。

    「我們有仇嗎?」李雲坐到羅苗對面問,順手將羅苗放在桌上的手槍往前推,然後又拿起來飛快的拆開,逐一檢查每一個零件,槍的編碼被刮掉,應該是一把黑槍。

    「沒仇。」羅苗悶頭吃飯,吱吱嗚嗚的說。

    「原來如此!」李雲點點頭,原來羅苗的狙殺目標是牛寬。

    難怪牛寬嚇得走不動路,督察方心理疏導也沒用,原來他心裏清楚,羅苗敢躲在這裏吃泡麵,又不怕李雲將她抓起來,她以為所做的能夠得到李雲的認同,李雲很想提醒她,老子是正義的。

    等羅苗吃完飯,李雲才問道:「為什麼要殺人?」

    「我妹妹死了,所有人販子都該死。」羅苗露出痛苦的表。

    李雲將手槍裝好放回羅苗面前,拿出一瓶速飲咖啡來喝,羅苗的故事應該很長,他很希望羅苗說服自己,他會給予羅苗幫助,讓羅苗能夠更好的復仇,將所有的人販子都送去地府,華國現在的法律對人販子太寬容。

    「我原本姓馬,親生父母是太行山下的農戶,因為想要生兒子,將我和妹妹送人撫養,就是將我們賣掉。」

    羅苗的故事由悲劇開始,現在看來,也將以悲劇結局。

    羅苗和安苗是雙胞胎,安苗還在襁褓中就被人暴走,有一次父親喝醉後抱怨說:「抱走二丫的人才留下五百元,我聽說一個漂亮的女娃可以買五千。」

    羅苗當時已經五歲,她從酒鬼父親的眼中看到了貪婪,本該保護她的母親,抱着二歲的弟弟走進來,一腳將發呆的羅苗踹開:「賠錢貨,愣着幹什麼?」

    幾天後,父親帶着羅苗進城,給她買了花裙子和棉花糖。

    「我永遠忘不了父親的笑容,特別是他看到人販子出現的時候,笑的前所未有的開心。」羅苗慘然微笑,李雲拿走手槍,這樣安全一點。


    羅苗被親生父親以三千五百元的價格賣給人販子,他想要五千元,人販子只肯給三千五,父親拿着錢離開時,收斂笑容罵羅苗是賠錢貨。

    人販子帶着羅苗離開,顛沛流離,讓她跟着一群孩子上街乞討,因為「來源明確」的關係,人販子並不擔心羅苗逃跑,生活要比被關在地窖里的孩子們好一點,也只有一點點,如果討來的錢不夠,同樣會挨打沒飯吃。

    當時羅苗的名字叫招娣,後來被人販子改名叫苗苗。

    跟着人販子漂流一年後,人販子將她丟在一家孤兒院門後,很快就被養父母收養,帶她回到本市。

    羅苗很早就知道,養父母

    買她花了三萬元,孤兒院的守門人就是中間人。

    養父母當時四十多歲,他們之前有過一個女兒,因為先天心臟病去世,他們收養羅苗替代自己的女兒,將所有的都關注在羅苗上。

    「你知道我的感覺嗎?我感覺周圍的一切都是虛假的,我只是一個替代品,他們所有的都不是給我的,而是另一個叫羅苗的女孩。在外人看來,能夠被養父母手癢,我是一個幸運的孩子。可是我的痛苦誰知道。」

    羅苗求助的看向李雲。

    李雲心裏說:至少你還活着。

    羅苗是一個缺少,自我中心的人。缺少的童年,讓她失去了感受的能力,現在她則完全被仇恨支配。

    「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尋找妹妹的。」

    「從我上督察校開始。」

    羅苗考入督察校後,開始關注人口販賣的案例,每一個卷宗上書寫的悲劇,都讓羅苗感同受,督察校第一個學期寒假,她藉口與同學去旅遊,獨自返回故鄉,找到親生父母所在的山村。

    她穿着督察服進村,與村長說要對常住人口進行調查,由村長引領挨家挨戶進行走訪,來到親生父母家裏,酒鬼父親在院子裏喝酒,屋裏屋外亂糟糟。

    村長進門就罵:「整天就知道喝,媳婦和娃都跟人跑了。」



第八百二十一章 我對錢沒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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