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我怎麼會知道。」
「你好健忘啊!」源用一種低沉的語調說,「記得我走之前,跟你說過。我要去抓一個持刀搶劫犯啊。」
「怎麼樣,警官抓到他了麼?」
「沒有……」源說,「他像是事先收到了風聲一樣,藏得無影無蹤。我拿着萬圓大鈔在那附近的自動販賣機里買罐裝咖啡,除了遇到兩個小混混想要借錢以外,根本就沒遇到什麼持刀搶劫犯。」
「那兩個小混混最後怎麼了,你沒卸人家胳膊吧?都是十幾歲小孩子,給兩巴掌教訓就行就得了。」
左臣玄月雙腿交叉而坐,托着腮,一本正經地聽着源的表演。
「別打我岔,」源說,「,剛才說到哪了?哦!兩個小混混我除了碰見兩個小混混以外,就根本沒有碰到任何可疑人物了。那麼請雨宮先生告訴我,你在今天中午十二點左右,對一個女高中生說的早點回家呢,這附近可是有持刀搶劫犯這句話,它的依據是什麼?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
「哈哈哈哈,」雨宮大笑數聲,道,「大人不也常嚇唬小孩子說,如果不聽話,就會被鬼先生抓走麼?這個世界上,難道真的有鬼先生麼?」
「所以?」源望着他的眼睛,微微一笑。
「所以這只不過是和那意思相近的一句玩笑話罷了。我只是想嚇嚇她罷了,請問警官先生,說這樣一句嚇唬人的謊話……犯法麼?」他已經近乎於是在挑釁了,他的臉上,洋溢着一種開懷,而又帶有嘲笑和輕蔑的笑容。
「我可以丟他麼?」左臣玄月舉起了手中的榔頭,對源說。
「不,你不行,」源說,「至少現在不行。」他一隻手平放在了桌上,一隻手背在了身後,就像個紳士。他接着又說:「玩笑歸玩笑,可是雨宮先生你知道麼,亂開玩笑,我可是有理由懷疑你的。k!現在我們聊聊空心地磚吧!為什麼在你那所謂的休息室里,在它的地磚下,藏着一個……」
「警官先生說的一定是我的個人小愛好吧?沒錯,我在那挖了一個小型地下室……用於珍藏我的紅酒。」
「亂改亂挖,這可就是違法行為了。」
「可是那下面什麼也沒有,我既沒有挖掉水管,也沒有損壞地基……這算什麼?違規改建麼?好吧……可是,我犯罪了麼?這只不過會引起一些民事糾紛而已吧?我會向我的房東太太賠禮道歉的,並且支付賠償金。可是這不是你們今天晚上把我抓到這裏來,並對我進行虐待的理由……」
他忽然開始有些理直氣壯起來了。
「換作以前……我一定把這個也作為你的罪名。」源說的以前,是指前世。雨宮說的沒錯,房子是房東的,只要房東不起訴他,那麼……警方並不能把這個也加進罪名里。畢竟……這裏是東瀛啊。法律條文與自己前世所學的華夏法,並不是完全一樣。
可是源真浩,絕對不會這麼輕易的放過這個男人
「根據當天某一位和你見過面的女高中生提供的證詞說,你在那之後去超市買了三人份的便當。雖然你很謹慎,沒有在同一家便當家買這三份便當,並且在進入每一家便當店時都兩手空空……但是經過證實,你在當天中午,的確開車游轉於三家便當店,買了三份不同的便當,這沒錯吧?請問雨宮先生,你一個人為什麼要吃這麼多的便當呢?你一個賺不了多少錢的理髮店主,如果吃不完這麼多的便當,是不會買這麼多便當來浪費的吧?可是有時候……在一天之內,你卻又只為自己買一份便當,並不是三份……這又怎麼解釋呢?難道雨宮先生你的飯量,會隨着一些外界因素而產生變化嗎?」
「哪來這麼多的為什麼,吃不完就餵狗好咯。怎麼,買三份便當,犯法麼?」
聽着源對自己的發問,雨宮絲毫不為所動,他一點也不害怕,甚至還有點想笑。
源用手指敲了敲桌子,「我剛才說的,你做的這所有事情,都不犯法。但是如果把它們關聯在一起,我總覺得它會變得很奇怪……很有意思。雖然我不知道你有沒有這種感受啊……可是呢,我有。」他順手拿起了近在手邊的雨夜凶魔卷宗,「玄月啊,故事講了麼?」他帶着笑,目光望向了她。
「講得差不多了,最精彩的一部分,我專門留給了你回來講呢。」
「哦?是
第三十一章:「塵封的卷宗——交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