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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啟仁此人」

了宴會的邀請。

    時年七歲的啟仁,雖尚年幼,眉宇之間卻也生得了幾分英氣。他面帶桃花潤色,白裏透紅,紅唇仰月鼻樑高俊,倒是頗有些許美男之風。

    啟,身着一件蟒龍袍,上以白蠶絲為外層裝表,袍上正繡一隻四爪金龍,腹有金菊點綴,余處各帶水青色花紋,雍容華貴。

    他腰綁一件白綢帶,帶上又繡金絲菊花徽紋,腳踏一雙墨色麒麟履,步態從容。手中是一把象牙白扇,右手握釘,左手持骨,風姿俊美,猶如光源再世。

    此次良子皇后過千秋,東宮曾建議皇帝,不光要宴請皇族親貴,也要請一些內閣大員。然,上未納其言,並曰:

    雖文修武偃已有三十餘年,天下昌盛。然,亦不敢逸於享樂。帝者,一國之君。在其位,當司其職,以民為先,後安己身,豈可厚自俸養,以病百姓乎?民者,如水也,君者,如舟也,水載舟行,亦可覆舟,帝君需自律其身,善聽百官之言,納文武之諫,則朝廷上下清明,水勢平穩,舟行無阻。治國者,當先治人,協調官吏,以官理政,便是以人治人。然人者,孰能無過,有過者,當勇於改之,不可步步行錯,終覆滅川流之下。以人治國者,善在知人善用,舉賢不舉親,用忠不用奸,確是如此,又談何容易。需知,人皆有私,有私則難免徇私;然,若上下官吏皆視民為親,以民為私,天下何愁不穩、不盛,朝廷何愁吏治不清。奈何,朕之肺腑言情又有幾人聽之入耳,感之於心,付之於行。若臣子皆與帝君同心同德,少有猜忌,少有私心,一念為國,一心為民,君有過,則臣直言;臣有過,則下屬直言。各地督府道縣上下官員,身系一方百姓,責任重大。人常道,一方縣令,方是百姓父母官;朕則以為,縣令者,若真能做到為官以「父母」之,視民如子,愛民於心,則真當是清如水,明如鏡也。父母官者,其代表朝廷,又離民甚近。其言之行,於民之心,皆是朝廷也。

    從這番話來看,貌似,這位老皇上,真可謂是堂堂正氣,浩浩胸懷,一代聖君也。

    然,當真如此否?


    啟仁不知道這位皇帝陛下是否真的是個聖君,但啟仁對自己曾說過的一句話卻奉為經典若其皆非,則皆是也。

    說回當日千秋宴會。宴會之前,啟仁與二位兄長奉命前去迎接賓客,啟仁未成想到,這麼一件簡單差事,竟會引發生一件使他後悔一輩子的事情。

    ……

    宮門外,啟仁與二位兄長站做一排,等候着賓客到來。按宮例,無論天潢貴胄、皇子皇孫,或是一品大員。車馬皆只可行至二重橋止,違者視為大不敬,輕則降職申飭,重則下獄查辦。做一個王爺,最難的就是時時刻刻都要注重禮儀風度,光是一個站姿,就有很多規矩和講究,手要怎麼放,腳該怎麼站,眼睛注視的方向,全都是規矩。

    皇室的規矩大,這是自然。好在啟仁具備很高的學習天賦,又能忍常人所不能忍受之禮儀,故而能做到舉止得體,有古之風。

    啟於橋頭而立,迎賓之時,左手在上,置於胸前,向外平推,俯身三十度,行以時揖之禮。諸王侯貴胄,皆為其風姿所驚,無不嘆言其聰明貴重,氣宇不凡也。

    時過晌午,該到的賓客大多都已到了。除了當今皇上的三弟,高松宮親王。高松宮本為先皇之子,因原有栖川宮宮家絕嗣,故而過繼,承襲為高松宮親王。皇上對這個弟弟還是很愛護的。

    雖然是三月春季,太陽算不得大,可是三兄弟已經從早上開始就在這二重橋站着,到現在已經幾個鐘頭了。其實中最年長的浩宮長兄也只不過才十三歲,話說起來,這三位王爺,其實也就是三個孩子罷了,時間一長,哪裏還受得了。這不,浩、禮二宮王爺此時的站姿已經比不得一開始那樣規範了,他們時而聳動着肩膀,時而扭轉着手腕。手酸、腳麻、胳膊疼,一言以蔽之,真叫一個渾身不舒服。巴不得立馬回到宮裏去躺着,喝着果汁好好休息一會。

    啟仁的二哥,時年十歲的禮宮親王,摸着發酸的後脖頸,此時已經開始抱怨到:「叔公怎麼還不來啊,這日頭都老高了,總不能叫我們一直在這傻等着吧。」

    「阿文,別發牢騷了,爺爺把這差事交給我們,我們就算是累,也得把差事辦好。不然怎麼能交差啊?」大哥就是大哥,年長三歲,也就肯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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