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了,也不再在乎那一張照片了,因為珞珞的每個表情每個笑容都是我眼中最好的相片!
我將自己的大腦變成了相機,想要記住她的言行舉止,記上一輩子。
在我死皮賴臉死纏爛打甚至叫上了珞珞偶像阿笙來幫忙,終於讓珞珞點頭做我這個「傻叉」的女朋友的時候,珞珞才十八歲,而我,二十八了!
老牛吃嫩草說的就是我!
本以為岳父岳母話嫌棄我這個大叔級別人物,可他們倒是對我很好,一聽說要跟南家結親,以後他們也是南笙和救命恩人家的親戚,他們就巴不得立刻將女兒交給我。
而我本人如何,已經被他們給——忽——略——了!
雖然我的女朋友,老婆,乃至岳父岳母都是因為托妹妹妹夫的福氣才有的,但是這並不妨礙我愛着珞珞,我有信心,總有一天,我要擠走她心中偶像的位置,將我變成獨一無二的人放在心裏。
在此之前,為了防止珞珞這一朵嬌嫩的鮮花落入其他人的手裏,的她二十歲,而我三十歲那年,我們領證了,她大學畢業的時候,肚子有了五個月的寶寶。
畢業照的同時,她又穿起了婚紗,為此我又被她彪悍的閨蜜給訓斥了,因為我不僅老牛吃嫩草,還讓珞珞肚子大了,婚紗照和畢業照都不好看了!
胡說,哪裏不好看了!我親自操刀?能不好看?簡直就是天仙下凡。
這個時候的我,除了是一家之主之外,也成為了有名的攝影師,作品經常在各種畫廊展覽。
我不得不努力呀,因為我站在巨人光環之下——咳咳,明明妹妹和妹夫比我小,卻比我厲害多了,人氣也旺盛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