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李凡在前面開路,他們在林間穿梭的難度驟減,約翰說自己是探險家,身體素質和生存技能方面也表現得都強於普通人。
他本來就沒受什麼傷,經過一晚上的休息,體力已恢復了七八成,跟在李凡後面,趕路變得十分省力。
即使在這陌生環境中,他們的行動也絕不會比野人族土著要慢。
根據約翰的經驗判斷,只要像這樣走個三天左右,即便仍未走出雨林,野人的追捕肯定也已停止了。
原始部落的行動範圍一般不會超出自己的領地,交通基本靠走的這幫野人,對於腳程太遠的地方,他們是肯定不會去的。
對他們來說,走出領地就跟哥倫布當年朝「世界盡頭」航行一樣需要勇氣。
走了半天,一路上也沒發現有人在追蹤他們的跡象,看來上午確實是約翰太過疑神疑鬼,草木皆兵了。
到中午時,兩人沒有停下生火,為了防止預留的肉在潮熱的環境中變質,昨晚已經烤了個七分熟,這樣做也能方便今天趕路。
所以他們只是稍作休息,啃了幾口沒滋沒味兒的蝙蝠肉乾,就繼續上路。
要說這些蝙蝠也真夠倒霉的,它們本來住在那個地勢較低的山洞裏,沒招誰沒惹誰,偏偏遇上了李凡,家被搶了不說,連自己都變成了人家嘴裏的口糧。
不過李凡也是第一次吃蝙蝠肉,那又騷又臭的古怪口感讓李凡吃的第一口差點吐出來,要不是實在沒東西吃還餓,李凡打死也不會碰這鬼東西的。
到了下午,兩人的神經基本都鬆懈下來,他們趕了大半天路,過沼澤、趟小河,披荊斬棘,幾乎沒怎麼停下,這時速度便慢了下來。
就在一個毫無徵兆的時刻,李凡在一次無意識回頭想和約翰說話時,眼角突然瞥到了一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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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八十一章 一路奔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