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頭,但到底是哪句話呢……
劉華星仔細回憶着,終於有了線索:對方一開始詢問了一下他,有沒有別的公司已經聯絡他了,當時他說的是「您是第一個聯絡我的」。那會兒這名遊戲項目負責人顯得鬆了口氣,現在想來,對方大概是為了套他話才舉行了這次視頻會議。
等問出他大致的遊戲企劃之後,對方再突然改口,表示沒有收購意向。畢竟劉華星也沒有和其它遊戲公司聯絡過,所以他們就直接「抄襲」劉華星的創意就行了。
劉華星雖然有地圖版權,但遊戲版權仍然在CSGO這款遊戲的製作商手上,這樣即便日後打官司也會比較麻煩,會糾纏很多年才有結果。而那個時候,這家公司早就因為這款《絕地求生》而大火,賺的盆滿缽滿了,到時候再賠償劉華星他們一筆錢也無所謂。
說白了,對方就是想白嫖他的遊戲企劃,而導致對方產生這個想法,就是因為劉華星告訴對方沒有其它遊戲公司聯絡他。劉華星雖然生活閱歷不少,但是他並不是那種擅長勾心鬥角爾虞我詐的類型,所以這會兒才中了對方的圈套。
不過沒關係,讀檔的能力就是為了讓他有第二次機會才存在的。
因此劉華星讀了個檔,然後重新和對方談判了一次。有了前車之鑑,這次劉華星在開始的時候就跟對方表示,有幾個國內的公司和自己聯絡過,而且稍微誇大其詞了一些說了幾個比較有名的公司,並且表示自己更傾向於和國內公司合作。
而這次他也沒有跟對方說的那麼詳細,而是簡單的說了一部分內容,關鍵的內容劉華星只是告訴對方「都已經寫在遊戲企劃里了」。這樣一來,對方想要知道全部的遊戲內容就必須看過遊戲企劃才行,而看過遊戲企劃,就是「侵權」的證據。
他們本來就是在網上交談的,之後劉華星把企劃傳給對方時保留一下相關證據,日後打起官司來很快就可以判罰。那時候侵權的判決會在遊戲大火之前就下達,會嚴重影響到他們公司的聲譽以及遊戲的熱度。
果不其然,這次對方就顯得緊張多了,在視頻會談的結尾就表示了收購意向。
「一百三十六萬美金,這是我們公司能夠拿出的最高價格了。」對方誠懇的說,「如果您願意,我們馬上就可以簽署協議,以網絡的方式簽署。」
劉華星猶豫了一下,最終他裝出一副沒見過世面的大學生的樣子回道:「一百三十六萬美金!?這麼多啊……行,成交,就這麼定下了!」
其實,內心裏劉華星知道這價格不是特別高,畢竟日後《絕地求生》出來後這家公司的價值能翻幾十倍,但是他還是願意用這個價格成交,所以裝出這副樣子。
畢竟本來就是從人家那抄來的東西,現在還給人家也是應該的,也許再等一段時間聯絡更多遊戲製作公司後能賣到更高的價格,但那樣就會引發蝴蝶效應。
現在把遊戲交給這家製作公司是最好不過的,不管一百三十六萬美金是不是他們能出的最高價格。這家公司在現在應該也是剛成立,資產大概也不富裕,這筆錢就算不是他們能出的最高價格,但也一定不少了,所以對方才在這一次的視頻會談後就急着收購,就是因為害怕劉華星把這個企劃先交給了別的公司。
看到劉華星的反應後,對方也是暗自鬆了口氣,似乎慶幸劉華星只是個「未經世事」的大學生,所以一口爽快的答應下來了。然後就是討論簽合同方面的事,他們也不需要見面,而是在網上簽訂合同。對方把合同模板發過來,劉華星打印好簽名然後郵寄過去。
等合同到位之後,對方再打好稅後款給他,是一種不用見面的交易方式。
當然,這件事劉華星也不能一個人簽名,所以就跟一起製作這款遊戲的四個人,陳燁、王釗、錢曉凡、張成飛商量了一下。他們才是真正沒見過世面的大學生,一聽遊戲企劃賣了一百三十六萬美金的時候眼睛都直了,恨不得立刻答應下來。
「乖乖,一百三十六萬美金!」當時他們這個小群里就炸了鍋,「這是多少錢啊?扣了稅應該也有一百萬美金吧?相當於是六百多萬人民幣,一個人能分一百二十萬!」「臥槽,這麼說我成了百萬富翁了!」「真的假的!?一人一百二十萬!?發財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