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苦得沒有任何希望的人,美貌是她改變命運的唯一希望時,我不覺得她們為了錢,與不同的人『談戀愛』會玷污靈魂。她們與我一樣,在山村里長大,上學那幾年面對的也是『小商販』一樣面孔的老師,『四個現代化』、『為了祖國的繁榮富強』等等大道理不懂得,也顧不上,換個角度想,她們也是『人民』中一份子,自己富裕了,就是為『脫貧事業』做貢獻。
窮困的家境使她們過早的跳入社會的熔爐中,要麼做一個掙扎在生活中的『本份人』,要麼利用唯一的長處——青春貌美,換得一個像樣而稍微體面的生活。自己不往美好生活上奔,沒有誰會是救世主,上天更不會掉『餡餅』,這是社會這個熔爐教會每個人的道理,這個道理不用學,殘酷的生活會讓人『無師自通』的。
非要說女人出賣自己換錢,就是玷污靈魂,那麼誰不是在出賣自己?如果利用自己的青春貌美有錯,對不起的不過是自己,最嚴重也不過是褻瀆了人類自創的『愛情』兩個字,世間那麼多字,字典那麼厚,只玷污兩個字又能有多大罪過?
利用權力和錢權的『勾肩搭背』呢?這種事情可不是什麼『鳳毛麟角』,其危害和污染程度不知比『妓女』大出多少個萬倍。明里都對妓女口誅筆伐、圍追堵截、張網待捕,暗裏到處尋花問柳、『金屋藏嬌』,其實都是同一批人,不都是可憐蟲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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