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變態、越是喜歡虐殺的人,本心深處就越是怕死。
胡正雄從來沒有覺得活着是如此的重要,重要到可以讓他拋棄本來就沒多少的尊嚴,象條狗一樣一邊乞憐,一邊威脅着。
現在,哪怕胡正雄有一萬個理由看不起老式雙管手槍的威力,在不到十公分的距離上,這件古董完全可以轟爛他的屁股。而且,看起來,李雷很有扣動扳機的想法。
「宋家?」李雷問,看上去有些猶豫。
「就是宋子文,是委員長的舅!」瘋狗終於抓到了救命的稻草,拼命叫着,想要為自己的屁股加一份保險:「如果你殺了我,他們一定會找你……」
砰!粗暴的槍聲。
啊!悽厲的長號!
這一槍幾乎將胡正雄兩腿之間的一切物件轟爛,而且深深嵌進去了上百顆帶着輕微輻射的鉛彈,將裏面所有的血肉組織都攪了個稀爛。
「這一槍,是讓你長點記性。」李雷獰笑着,那口牙齒白得發亮。他給手槍填上了四顆標記着穿甲效果的子彈,雙手一揮,槍口火光閃爍,胡正雄的雙手雙膝上就多了無數密密麻麻的小孔。
被穿甲彈這樣打過,他的雙手雙腿就算是廢了,即使西醫也無法醫治了。
瘋狗在地上瘋狂地打着滾,一邊拼命號叫着:「殺了我!殺了我吧!你個狗娘養的,你惹了宋家,你不會有好下場的!」
李雷蹲了下來,慢慢地說:「這四槍,是李家的人長點記性。別以為他們人多點,就敢跑到我的地盤上壞我的規矩,我現在不殺你,就是要讓李家的人看看敢壞我規矩的人是什麼下場。大不了老子不幹了,和他們打打游擊。那時我倒要看看,是老子的鉛彈硬,還是他們的鳥蛋硬!」
被痛苦折磨着的胡正雄根本沒有聽清李雷說了些什麼,他的意識中,只有那口雪亮的牙齒在晃來晃去。
上尉站了起來,伸了伸腰,罵了句:「什麼鳥玩意,呸!」
一口子彈般的濃痰,正中羅伯森的下體,又讓他發出一聲長號!
上尉用手槍對付瘋狗,看起來勝之不武,而且象是靠的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