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公開,不是我說了算。」
林毅冷冷開口。
心軟?
呵……
這次牽連的,可不僅僅是自己而已!
甚至薛瑤為了查消息,獨自一人挑翻了人家整個武館,說起來似乎大家都在驚嘆於薛瑤的厲害,但說到底,其中的兇險難道就能忽略了麼?
如果敗的是薛瑤呢?
如果她因此受傷呢?這筆賬又算到誰的頭上?
「現在宣佈本庭判決結果。」
不多時,判決下來了。
「張蘭,指捏造事實,作虛假告發,意圖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為證實,犯誣告陷害罪。」
「同時,聯合他人,使用不正當手段陷害他人,並動用迷藥,非法獲取不正當利益。」
「本庭宣判,被告張蘭,入獄半年,罰款五千元。」
「且因原告乃公眾人物,被告此舉,對原告造成了巨大的名聲損失,故,張蘭需要公開道歉,為原告正名……」
「令,公安機關方面,當徹查此事,將背後指使者,繩之以法。」
判決結果下來了。
張蘭哭喊不已,祈求原諒,甚至表示自己願意多坐牢,只求不公開道歉。
可惜……
誰也沒搭理她。
自作自受!
現在知道後悔?早幹嘛去了?
那麼好的演技,如果不是找到了證據,人堂堂一線明顯,都要因你的作為而跌入『無盡深淵』。
是以,沒有任何人同情她。
甚至,僅僅只是入獄半年的處罰,很多人都認為太輕了。
……
而本次庭審判決,柳千月從頭到尾都安排人錄了下來,是以當判決結果一下來,便將整個過程全網公佈了出去。
從犯案經過,到舉證,再到宣判……
都很消息,沒有任何遺漏。
再加上,警察方面,也知道這次鬧了個大烏龍,如果不快些聲明的話,肯定也會被口誅筆伐。
是以,警局方面也是第一時間發佈了聲明。
「特此公告:
日前,對於包租公-林毅qj未遂的案件,已經查明,系有人惡意陷害誣告,如今證據確鑿,已經真相大白!
責令社會各界人等,不得再胡亂造謠、傳謠,還受害人一個公正,還社會一個公平!
若還有人蓄意謠傳,本局將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