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斌和蔡傑一案,現在於政治層面上有了定調,那我開封府也必須結案。而這個案子要完結得有個說法,下官知道明府當時作為唯一目擊證人在現場,所以啊,這個案子必須您到場才能完結。」
高方平摸着下巴道:「廢話少點不行啊。你找我來幹什麼,你發給老子發的『傳票』不是說的清清楚楚了嗎,還需要你用嘴複述一遍?」
老藤一陣尷尬,這不是很少有這種先列嗎,害怕某人生氣解釋一下而已……
老藤為了這事苦着呢,一直是個敏感案子拖着不能結案,因為蔡京不給意見,藤元芳就不敢判。怎麼判都錯,蔡傑是蔡京嫡長孫,可惜蔡京偏偏不喜歡蔡傑一家人。但若要判蔡傑輸,名聲上對蔡京又太難聽,圈子裏都會說老蔡不管家人。
所以高方平這個證人是始終都存在的,然而藤元芳不是老常也不是趙鼎,證人什麼的對老藤根本不重要。他必須得先確定怎麼判才行。而現在這個節骨眼上王祖道倒了,這當然是明確的信號,這個案子王學斌就必須背鍋。那麼高方平這個證人才能用來結案用。
yy完畢,便進入正式環節,書記官準備好了之後,藤元芳道:「請問明府,當時王學斌和蔡傑的衝突中,您目睹了過程,說說當時情況?」
高方平道:「一、蔡傑於樊樓設宴請我。結束後便陪我散步。二、王學斌馬車存在惡意超速行為,嚇到我和蔡傑。三、由此而發生了蔡傑和王學斌車夫的口角,因為酒多了,雙方都殺氣凌然,互不相讓。四、王學斌車夫先動手打蔡傑。五、蔡傑在酒的刺激下開始反擊。基本就這些。」
藤元芳嘴巴笑歪了,有高方平這些證詞,那真就可以很輕鬆的定為鐵案。
到此書記官道:「府尊,已記錄完畢,您可有宣判。」
藤元芳對高方平告罪的模樣拱手後,坐上高堂道:「本案在早前的立足點是有問題的,把王學斌的傷、和車夫的死歸於一個案件,這是錯誤的。事實上在高相火眼金睛之下,到此一切案情已然清晰。須得歸為兩個案子審議,一是車夫為死者的命案。一是王學斌和蔡傑鬥毆案。」
老藤一邊說,書記官一邊速記。
到此老藤又道:「兩個紈絝子弟的酒後鬥毆很常見,開封府沒資源去追究他們,王學斌沒死沒殘廢,所以這案子就是個在普通不過的治安問題。蔡傑有不妥之處,但本府對其免於追究。至於車夫命案,在車夫自身存在嚴重錯誤時,他仍舊不知死活盛氣凌人、進而毆打蔡傑,蔡傑作為受害者卻沒收到道歉,加之酒後又年輕氣盛,怒火中燒、反擊過重這很正常,但本府以為這仍舊屬於正當防衛範疇。於是本府判定如下:命案使因是憤怒,但這個憤怒由王學斌的車夫全程引發、並深化,致使了最終的命案結果。這一事件中蔡傑是受害者,無罪釋放。車夫存在嚴重過失、理應追究,但其人已經死亡,於是車夫之刑則免於追究,不過民事賠償仍需進行。鑑於他已死、他家人無嘗還能力,於是對蔡傑的精神賠償責任由僱主王學斌承擔。就這樣吧。」
高方平覺得元芳真的是個人才啊,這麼狠的政治性判決,還真被他弄的在司法上基本找不到大錯漏。那真是把王家反覆的進行鞭屍了。
「人才啊,老藤乃真的是個人才。」高方平摸着下巴道。
藤元芳非常尷尬,也不知道大魔王是諷刺嗎?
高方平接下來的話險些讓書記官跌倒,「原來藤大人還支持精神賠償,那麼在精神我也是受害者,被王學斌的馬車嚇得魂飛天外,不知道賠償時候,有沒我的份?」
藤元芳剛抬起茶碗,這下碗都驚得掉在地上,要不要這麼狠啊。還真想把王家抄家啊?人家蔡相和皇帝的定調只是貶官而不是徹底打死,那當然不能去抄家的。
在政治上、藤元芳真會這樣去錯誤理解的,這種時候若要答應給高方平這個級別的人精神賠償,基本就只有把王家再添罪名、進而抄家了。
藤元芳可不想去做這麼拉仇恨壞規矩的事,卻又不敢硬頂高方平的這個無禮要求。
靈機一動,老藤岔開道:「下官這有些消息,聽說童貫和蔡相聯繫後已經離開大名府,在入京的路上,算時日最遲明日便到。請明府指點,這又是鬧的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