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只是說目下是縣衙升堂,主簿還在記錄高方平的作為存檔呢。而且麾下的人,諸如林沖梁紅英梁紅義這些人,也未必能接受斬了燕小乙的事實。
最終,高方平轉身上座,把時文濤縣爺的訣別書,一字不漏的背誦出來給燕青聽。
「時文濤攜全家老小,誓與陳留縣共存亡!」
聽完這最後的結尾詞後,燕青畢竟還是個孩子心態的少年,當即哭了起來跪在地上道:「小乙錯了……」
「算好你還知道錯,杖責五十,以儆效尤!」高方平也容色稍緩的下達了命令。
公堂之上,老爺的作為都是需要主簿記錄下來的,於是老頭尷尬的道:「老夫觀此少年骨骼精奇,忠肝義膽,又在陳留縣立下大功,請教代l縣爺,以何種理由打他殺威棒?」
「就以我看他不順眼為由,你沒見他長的比老子帥嗎,此點就是罪過!」高方平找不到理由,乾脆就犯渾了。
主簿非常非常的無奈,嘆息一聲尋思,昏官啊,妥妥的昏官,比之時文濤縣爺真箇是差了十萬八千里,卻又低聲道:「爺,五十棍的話,以他的身板一定會死的,這等於判處杖斃了。」
高方平只得改口道:「媽的分明是你老了,耳朵不好聽錯了,我判的是二十棍。」
主簿老頭升小白旗投降了。
於是乎,全部人眼睜睜的看着立了功的燕小乙被拖下去打的慘叫不止,起初聲音悽厲,十棍之後,聲音逐漸小了下去。
思維不在一個頻率上,其餘人的確和先主簿一樣,不明白為何立下大功的燕青要被狠揍,但是介於高方平此君歷來就是個大流氓,從來不講道理,也沒說要殺燕小乙,於是誰也沒有多說……
這個時代的老百姓神經很大條,大多數見慣了土匪。真箇是離k縣城後,就到處是山頭寨子什麼的,那些嚴格來說都是匪,卻還不至於喪心病狂,主要是收取「過路費」。
所謂「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這類的經典台詞,就來自於大宋郊外的土匪們。當然大多數的土匪不至於把事情做絕,拿點過路費就讓人走了,殺人越貨的事也就梁山,田虎這些傢伙做的多些。然後像孫二娘一般不但殺人越貨還做人肉包子的就更少。
其實就別說大宋,就是一千年後的那個現代這類事也不少。
高方平的大伯九十年代初是長途貨車司機,據他說那時車費路霸也非常多,到處都在搶錢,通常跑一趟長途,得專門準備三千塊應付各種罰款,應付各種路霸。所謂路霸就是那種你明明不要修車服務,但是一停車,就有些半黑不白的人過來強行給你扭扭螺絲什麼的,算是檢修,然後旁邊站着幾個打手模樣的人,那就必須給「修車費」。
就算是到了兩千年代後,各種村寨什麼的派個帶着袖套的土著攔在路上,收取所謂的過路費的事也不要太多。有時候老百姓還真不好判斷那些人到底是官還是匪?
一千年後的現代尚且如此,所以大宋的土匪多囂張也就不用去理論了。老百姓真的是習以為常了。介於此,天明的時候陳留縣恢復了次序,街上的人逐漸的多了起來。老百姓們既然看不到土匪了,也沒被入城的禁軍搶劫,所以他們該幹嘛幹嘛,放牛的,種地的,打獵釣魚的,玩鳥的,擺攤的,很快就恢復了次序……
張叔夜帶着開封府的人到達陳留的時候是午間,晝夜兼程的趕路讓張叔夜很疲憊。
身邊那個隸屬虎頭營的傳令兵想進城去匯報,結果被張叔夜派人拖下馬去打一頓,小兵也就老實了。
張叔夜做事當然有自己的一套,他要自己走走自己看看,不想一到就被高方平那流氓請進去好酒好肉的招待,因為那樣一來,陳留什麼情況就是他小高一張嘴說了算了。
老張就這德行,他或許會容忍某些人貪些,狠些,闖些禍。但是他絕對不容忍被人當做傻子一般的忽悠。
城門外路遇一個跳着柴火、帶着孫兒的老頭,便叫了過來。
「老丈,聽聞陳留縣發生了大事,情況怎麼樣,民心還穩嗎?」張叔夜問道。
「可是張青天張老爺?」看是開封府的儀仗,老頭便帶着孫兒跪下磕頭。
張叔夜
第134章 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