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英蓮被薛蟠玷污了身子,那就是最大的敗筆!
他並不是要得到甄英蓮,而是同情這個應憐之人。心善之人若無善終,那還有沒有天理了?然而事實總如某人唱的那樣,守法朝朝憂悶,強梁夜夜歡歌。
鉛色的墨雲揮之不去,雨絲紛紛,林嵐的心情差到了極點,不過現在還不是宣洩的時候,安慰好了英蓮,表示一切都會好起來,還要叮囑順溜要寸步不離地照看住。
屋外雨有些大了,林嵐的臉色如同這天一樣,陰沉沉的。
「要不要去報官?」
林嵐眉頭一挑,道:「報官?馮家出了人命,都拿銀子解決了,更何況一個被拐的女子?」
「這個該死的混蛋!」包成紅着眼,一拳打在柱子上,「多好的一個姑娘,被個畜生糟蹋了!」
「他確實該死了。」林嵐摩挲着手中的一串佛珠,那是年後王氏從佛寺求來的。
人至賤則無敵,這句話,套用在薛蟠身上,那真是再合適不過了。殺了人可以招搖過市,奪來的女人,可以隨意的蹂躪拋棄,這樣的人,林嵐即便是要讓他對甄英蓮負責,那都是無稽之談。
該死了,這三個字,就是林嵐對於薛蟠的最終審判。
法理若是能放過薛蟠一回,那麼林嵐只能用手段,讓這個本應該償命的敗類,徹底死在他的手上。他從手腕將佛珠脫下,在手中撥動着。
這是他第一次想着,如何置人於死地。
葛夜年即便無恥,林嵐沒想着弄死他;即便是楊老鬼,林嵐想得最壞的結果,也只是將他繩之以法,他的罪,本就夠判環首之刑了,林嵐何必髒了自己的手,然而這一回,面對呆霸王,林嵐第一次動了殺意!
春雨不驚風,林嵐打着黃紙傘步入雨幕之中。
雨巷無人,林嵐的衣袂沾濕,那件青色的長衫更加深了。他繞過了大半座金陵城,特地走到了一處修面的鋪子裏。
穿越了大半個金陵城,只為過來修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