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哥!你的公司會放你走嗎?不是剛剛準備新專輯嗎?」金在珉把心中疑惑的點問了出來。
&呵!還沒有和公司簽好合同。」金鐘國微微尷尬的笑了笑,解釋道「雖然在珉你不介意公司給你的分成是多少,但在珉你可是hy啊!這樣的分成實在太低了,我都不好意思到時以你的名義捐出去,這個是對你才華的一種玷污,所以一直都在和公司洽談當中。」
&國oppa!你們公司給在珉oppa的分成很低嗎?」正在大快朵頤的林允兒也暫時放棄了到嘴邊的美食,抬頭對金鐘國好奇的詢問着。
&啊!多少歌手夢寐以求都是希望自己能得到對方創作的一首歌曲,多少公司拋出重金想求一兩首對方的歌曲而不可得,從來沒有聽過那家公司會給出低價購買hy的歌曲的。
&萬每首歌曲使用權,後期的音源分成公司拿9成,其他分成也是差不多。」金鐘國都不好意思把這些數字說出來,因為他知道他說出來之後前面的人是什麼表情。
果然和他預期的那樣,眾人聽到他的話之後都是瞪大着眼睛一副「你沒有開玩笑吧」的表情,哪怕是一直不注重金錢的金在珉也都是一副瞠目結舌;苦笑的表情。
金在珉還真沒想到後期的分成竟然這麼「給力」,對方的公司是不是「肚量」太大了一點,竟然給出這麼一個合同,就算他不在乎錢也不能這樣吧!
少女時代的幾女都不知道怎麼形容對方公司的人了,是想錢想瘋了;還是腦門被門夾了,自認為她們公司夠吝嗇的了,沒想到竟然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啊!活脫脫現代的葛朗台。
第八十八章:金鐘國也要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