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單單只憑藉露出三分之一真容的那一點點墨跡,便可以百分百的肯定,這就是真跡。
李二找了數年的東西,驟然出現在眼前,這讓他怎麼能不激動,再想到辯才那老和尚似乎已經死了有些年頭,兩相比較之下他又怎麼能不知道,當初是誰下的手。
而且若只是這樣也就算了,就算李承乾把東西藏起來,看在他現在交出來的份上,老李咬咬牙也能忍下去。
但是李承乾幹了什麼?他竟然把好好一幅《蘭亭集序》交給了長孫皇后!這是一種什麼樣的行為?這特麼就是一種找死的行為,這特麼就是在欺君。
明知道長孫皇后在看過這幅字之後,一定會交給老頭子,但是李承乾還是執着的把《蘭亭集序》交給了老媽,而不是交給老爹。這讓李二怎麼想?這特麼不是成心慪火麼?
現在這樣的情況讓老李怎麼好意思開口跟老婆要這東西,東西是兒子送給老婆的,他一個大老爺們兒好意思拿自己老婆的東西掛在自己的書房裏面?
可是如果不拿回去……不拿回去的話又有些心癢難耐,雖然東西放在長孫皇后手裏和放在老李手裏沒有什麼區別,但是……真的沒有區別麼?
故意的,這小子一定是故意的,分明是不滿自己對他的打壓,所以才想出這麼一個辦法來慪火,讓自己有氣沒地方出。
李二越想越覺得自己的推斷沒有錯,越想越覺得生氣,這該死的小混蛋,簡直太氣人了,不揍不足以平息心頭那股無名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