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看着他的目光,無異於太陽打西邊出來了。
太上皇自從退位之後,已經許久不過問朝堂之事。
自從貴太妃回來之後,他卻幾次跟皇上發生衝突。
在皇上明確下令需要靜養,不許任何人探視的情況下。
他們兩次衝到紫儀殿生事,甚至還起了衝突,差點大打出手。
二十年前,他為了一個女人拋妻棄子。
二十年後,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這究竟是轉了性,還是真昏了頭了?
庭審正式開始。
容琰看着下面的三位人犯,質問道:「冒充兔妖在京中製造動亂,引得民眾恐慌,後來更是鬧出了人命,你們可知罪?」
明若雪當然不可能輕易承認,立即開啟狡辯模式。
「就算皇上因為從前的事情記恨,也不能隨意扣罪名,那些死者分明就是被妖怪所害,他們身上的傷也是撕咬致死,有什麼證據是我們所為?皇上不會因為抓不到兇手,就把隨便找人當替罪羊吧?」
死到臨頭還敢嘴硬。
容琰也不跟她多說廢話,直接讓人將從宅子裏搜出來的物證呈了上來。
有夜行衣,破碎的銀鈎,還有一箱美瞳。
經寧止辨認,正是琉璃山莊失竊之物。
至於銀鈎,正好與死者脖子裏取出的那截斷裂的鈎子相吻合。
「你不是想要證據嗎?這便是證據!」
明若雪臉色大變。
這些東西,不是已經被她埋到地下了嗎?
他們是怎麼發現的,還全都搜了出來?
「誰能證明這是我的東西?」
「從你所在的宅院中搜出來的,不是你的,還能是誰的?」
她梗着脖子嘴硬:「說不定是兇手故意放在這裏,藉機污衊。」
眾人都被她這副厚顏無恥的嘴臉給驚呆了。
這也行?
物證已經確鑿,按理說直接可以定罪了。
容琰卻要讓她心服口服。
「帶人證!」
明若雪心中一驚。
什麼,竟然還有人證?
見過她的人,分明都已經死了!
這時,兩個侍衛抬着一副擔架走了進來,上面躺着一名男子。
他面容清俊,看起來二十多歲,一身的書卷氣,分明就是個書生。
但他臉頰、手臂都有明顯的擦傷,雙腿也斷了。
一看到他,明若雪再也崩不住了,臉色陡然大驚。
他怎麼會沒死?
那天晚上,她分明親眼看到他跌落懸崖,肯定屍骨無存了啊!
「太子妃,你可認識此人?」
她極力掩蓋臉上的驚慌之色,矢口否認:「不認識,你們不會以為隨便帶個人過來便能指證我是兇手了吧?我沒有做過的事情絕對不會承認。」
那書生一看到她就激動起來。
「就是她!那天晚上我差點就死在她的手裏。」
在他的講述下,終於還原了那驚險一幕。
兩日前的夜裏,他獨自一人趕路,突然聽到前面傳來女子的呼救聲。
他循聲走了過去,便看到一名蒙着面紗的女子坐在地上。
她說自己進京投靠親戚,不小心扭傷了腳,四周又無人,只能被困在這裏。
月光之下,女子煙波流轉,露出一雙含情脈脈的大眼睛。
換做別的男人,怕是早就已經色眯眯撲上去了。
書生卻沒有上前,他自幼讀聖賢書,知道男女授受不親。
萬一有了身體接觸,壞了姑娘名節就不好了。
隔着幾步距離,他禮貌說道讓她在這裏再等一下,他去前面的驛站找人過來幫忙。
女子卻露出驚慌的表情,說她一個人在這裏害怕。
看他是個正人君子,一定不會做出亂來之事,希望他能帶着自己一起走。
書生猶豫了一下,還是同意了。
畢竟這裏是荒郊野
第415章 人證物證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