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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心悅君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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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和其它動物並沒有本質的區別,尤其是在一些緊急情況下,本能的反應幾乎毫無差別。當遇到威脅時的第一原則就是保護自己,以此為前提衍生出的處理辦法無非兩種:消除威脅、逃避威脅。而這兩種辦法的對向不僅僅只能對於產生威脅的一方。

    比如看到只小蟲,許多人的做法要麼是直接無視,要麼是一腳踩死,因為它太小了,小到甚至都不能算得上是威脅,頂多讓人看着噁心罷了。

    若是放大一些,遇到一條蛇,或者居於鬧市遇見瘋狗狂吠呢?幾乎所有人的第一反應是逃跑,這本是很顯然的答案,可是為什麼,明明這個威脅也不是很大?若奮起一搏,大概率還是能將其殺死,自身受點小傷。問題就在這裏——「受點小傷」。這就違反了「保護自己」的原則,相比之下,逃跑得到的結果是脫離危險,並且毫髮無傷,更加有利,若將肉身付之這等「小事」而受傷,有些得不償失吧?

    逃跑這種選擇適用範圍很大,從比自己弱小的,到比自己強大的,大多數情況都是逃跑。那麼如果碰到巨大的威脅呢?大到一點反抗的餘地都沒有,自己變成了前面提到的那隻小蟲,又將如何?一般得到的回答無非是逃跑,或者有性情剛直之輩則說反正一死,不如放手一搏,指不定會柳暗花明。

    別忘了那個原則——保護自己。相比於逃跑,放手一搏的做法顯然很蠢,因為一定會喪命,且對其不會有任何損害。如小兔遇虎於山林,或平人路逢車駕狂奔,思維定是知道要設法躲開,可身體卻定在原地,嚇得寸步難行。這也算本能嗎?合理的解釋是,這是在祈求捕食者還沒有注意到自己,當然遇車駕還是希望對方快些看到的。

    或有聽說兔子搏獅以脫困,這其實是第二種情況,獅子更想毫髮無損地吃到兔子,連被揣一腳的傷害都不想有。或捕食者的威脅當真大到令獵物毫無辦法,那麼搏擊的選擇就是送死,此時的捕食者掌握絕對的主動權,安危只在捕食者的眼力,那視靜視動哪種更敏銳呢?或許說自然視靜,可看得真切。非也,視靜看得真切沒錯,前提是「看到」,常居家中定會有這種經歷:尋物不得,百般無奈下發現原來就在柜上眼前。那若是有小蟲從眼前掠過,則會立刻警覺,所以視動更為敏銳,對於捕食者來說,看到就足夠了。

    所以此時想在捕食者口中脫險,正確的反應反而是不動,不只是寄希望於捕食者的疏忽,而且保證自身至少不會因為移動而被注意。


    以上諸言,紛繁冗長,卻在千年萬年之間刻進了萬靈神魂,只銷一瞬便可做出選擇。

    不過總有需要對抗本能的時候。

    格馨此刻被察覺,百門宗弟子會陸續前來,多是築基、結丹境界,與她修為相仿,一旦合圍定是沒有生路的。她心下要逃,可迅速醒悟,自己若是跑了,雖說能利用南越山林複雜脫離險境,但是也相當於承認自己對付不了百門宗。

    說句實話,哪怕是萬暮白在此也沒自信在眾人圍攻中全身而退!

    那麼就算可以甩開追兵,自己的目的卻是再無機會了。且她立刻想起來,自己此時扮成萬暮白的樣子,當初就是為了以防萬一,可以對百門宗眾人有震懾作用,既然如此更加不能跑了!

    只是要從恐懼中驚醒是很難的,格馨心下一橫,腦袋往前用力一頓,沖向了那名弟子。一步踏出,心中恐怖減了大半,登時便抬掌拍向他。

    格馨修為定不算是有多高深的,然在武技上卻精熟,尤其經過萬暮白悉心調教,很深奧的境界尚不能及,渡河、連環的功夫甚是紮實,還沒幾個回合,加之毒藥影響,那弟子被她抓住個空子封住雙手,「哼!」一聲低喝,心意相合之下竟打出龍吟勁,氣力齊發,過肘如刀,打碎了喉管。

    格馨將那弟子一推,接力後退,順勢挺劍舞花,道道兵氣似黃蜂切葉般的鋒利,追來弟子不敢輕舉妄動,紛紛閃躲。

    雙方相隔一段距離,加之夜色朦朧,格馨還化了裝,百門宗眾人盡皆驚愕,尤其是凌霄宮的門人,知曉凌霄攬勝的威力,且不提神魂動搖,光是結結實實的一掌,萬暮白如何又安然無恙的?

    格馨抬劍上指,倒有凌雲壯志,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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