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想法。」
我示意他坐下,然後慢悠悠地說道。
方文惕坐到我對面,抬眼望着我。
「你打個牌子出去,回收舊電器。」
「做什麼用呢?」
「拆零件用。許多舊電器沒有維修價值,但拆下零件來,還能**作用。人家也划算,比賣廢品強。」
其實許多收音機收錄機之類的舊電器,廢品回收公司都未必收的。
方文惕人聰明,馬上就明白了我的意思,一拍大腿,叫道:「這主意好。去五金公司買電子管這些東西,太貴了,有時還缺貨。」
「是這樣。」
我微笑點頭。
「如果合適,我們還可以自己組裝一些電器,當二手貨賣掉。」
「賣?」
方文惕腦水又不夠用了。
「怎麼,你想一輩子守着這個小修理店?真沒出息。」
「可是,那違法的,小俊……」
方文惕簡直不知我小小孩童,腦子裏哪來那麼多奇思怪想。
「違法不違法的,我心裏有數,不用你操心。我只問你,想不想多掙點錢?」
「想啊,當然想。」
一九七八年屬於票證時代,許多東西都是憑票供應,錢的魔力遠不如後世之盛。身份的高下,主要還是體現在有沒有工作,工作單位好與壞這些事情上面。只有方文惕這樣的無業人員,才對錢着迷。
除了多賺點錢,他也沒別的進身之階。
見我說得篤定,也便將違法不違法的事情拋到了腦後。他原本就並非法制觀念甚強的人,只是害怕事情搞砸了被抓進局子裏去吃牢飯。
「聽我的沒錯,回收舊電器,談價議價的事情交給你,修理和組裝的事情我來做。」
我拍拍他的肩膀,起身進了裏間,還有好幾台機器等着修理呢。
今天冒出這個念頭,只是想做個嘗試。據我所知,在《公司法》頒佈之前,私營經濟長期以個體戶的形式存在,做買賣還可以鑽些空子,做實業的話,基本沒戲。經營規模、雇員人數都限制得死死的,要做大就必須公私合營,即掛靠政府,成為戴「紅帽子」的集體企業。
然而戴紅帽子也危機四伏,最關鍵的是主體變成了集體所有,一旦政府翻臉,就有被剝光豬的危險。
一九七八年的時候,尚屬於完全的計劃經濟時代,便是個體戶也屬於一種非法的存在。我一點不排斥做集體企業,如果條件許可,我有足夠的信心將柳家山大隊甚至將整個紅旗公社在今後十年內變成N省的首富村鎮,與北方某個最有名的村鎮爭奪「天下第一」的銜頭。
然而對我來說,真正的制約源於我的年齡。絕不可能有人會讓一個九歲小孩去領導一個大隊的集體企業。因而現階段我也只能小打小鬧,開玩笑般的,聊勝於無罷了。
「小俊,你下午去了哪裏?你們謝老師在問呢。」
回到家裏,三姐就問我。
糟糕,下午逃課,被謝老師盯上了。所幸電話尚未普及,不然只怕告狀電話已經打到老爸辦公室了。
「你就說我病了,感冒發燒呢。明天還請一天假。」
「那不行,我可不能幫你撒謊。」
三姐斷然拒絕。在她看來,向老師撒謊乃是天大的錯誤。三姐今年十一歲,完全是個孩子。無論我是動之以情還是誘之以利,讓她幫我撒謊,都不合適。
「算了,明天我自己去跟她講吧。爸爸呢?」
「爸爸下鄉去了。也不知今天回不回來。」
「嗯。」
我點點頭,看來自己的難題還得自己解決。真要老爸以縣革委副主任之尊,主動與老師商量准許兒子逃課的事,怕也不大現實。除非,仍然將主意打到周先生頭上。
不久老媽回來,沒有絲毫異色。看來她一點不知道今天發生的事情。
我見三姐忍了又忍,最終沒有將我逃課的事告訴老媽,不由偷偷向她扮了個鬼臉,三姐輕輕哼了一聲,扁了扁嘴巴。
次日一早,謝老師專程在教室門口等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