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坑別人的宋仁怎麼也沒想到,自己有朝一日會被別人光明正大的給坑了。
他總算明白,為什麼於光突然生硬的轉移了話題,單純是為了降低他的防範心。
這就是大臣,也就是官,京官的手段。
宋仁中招了,但他無能為力,因為對方是官,大官。
他可以說自己不是有心聽到這些政令的,是於光自己說的。
但那又如何?
一位是七品巡按御史,代天子巡狩,一位是無品級,區區秀才,誰說的話管用,一目了然。
宋仁可以告知縣,因為借用了民怨,因為知縣是正七品地方官,小官。
他也可以不給黃知府面子,罵罵咧咧的離開宴席,因為於光會保他。
可當這位靠山調轉槍頭要弄宋仁,宋仁就沒有任何辦法,他會跟小翠,程世安一樣,任人宰割。
無可奈何,又悲涼。
其實於光說的這些話,宋仁理解,但他不願意接受。
小翠的官司確實是打贏了,可結果呢?
柴府的五名家丁,被判了徒刑,柴府管家,也是徒刑,可始作俑者柴大富,卻只是屁股挨了板子,然後被衙役送回府了,注意,不是抬,是送回,恭恭敬敬的送了回去。
何敬文,只是不痛不癢的沒了一年的俸祿,告示里連句譴責的話都沒有。
於光說何敬文貪污是沒辦法的,他不貪,其他貪污的官員就會搞他。
當渾濁變成一種常態,清白,便成了罪過。
所以宋仁理解,但他卻覺得莫名其妙。
這世道很多事情就是這樣,本該莫名其妙的事,漸漸地,變成了習以為常。
官員貪污,是罪過吧,是,因為慘的是百姓,這件事本該是莫名其妙的,可所有人都貪,就變成了習以為常,就連於光都覺得,何敬文不貪,就是莫名其妙的事。
於光還說,何敬文的政績是南直隸所有知縣裏,最好的那一個,江都縣的百姓,也是出事最少的一個縣。
當官,本就該為民做主吧,政績好,百姓安居樂業,不該是習以為常的事情嗎,可是到了於光眼裏,這又變成了莫名其妙,值得拿出來炫耀的事。
更讓宋仁不能接受的,百姓犯了錯,厚厚的大明律甩在他的臉上,百姓跪倒在地,認罪服法。
該徒刑的徒刑,該挨板子的挨板子。
世家與官員犯了錯,厚厚的大明律甩在他的臉上,他們很懵逼,瞅着地上的大明律,啥意思,別鬧了,我得趕緊找我爹或是找家主平事去。
很是莫名其妙,大明律,仿佛只是約束平民百姓,對特權人士沒有任何意義。
就是這麼莫名其妙,然後大家漸漸習以為常,將莫名其妙的事情變得習以為常。
直到有一天,世家和官員終於明白大明律存在的意義了,那就是他們可以用這本厚厚的律法去欺壓百姓,我犯錯了,大明律管不住我,不過我想要壓榨你們的話,我手裏就握着大明律。
莫名其妙的事情,再次變得習以為常。
宋仁不能接受,真的不能接受,這和他想做的事情,背道而馳。
當他臉上的表情呈現出一種無奈,悲憤時,於光愣了下,尷尬的笑了笑,「愚兄跟你說笑呢,若是你無官無職,妄聽聖意的確是大罪,可你若是有了一官半職,並且還司職此事,那麼聖意就與你有關,怎會患罪呢。」
「黃有道宴請一事,其實是本官對你的考校,你表現上佳,本官很滿意,所以有個天大的喜訊告知於你。」
於光臉上帶着笑意,撫着須,挪動了下身子,該有的儀式感都做完後。
他朝着北邊拱手,一臉正色道:「宋仁,由本官舉薦,陛下已經同意你參與此次南直隸巡按一事,聽從本官的調派,陛下特封你為觀政進士,都察院司務廳司務,吏部已記錄在冊,一應文書,官袍等物,都由京中送至。」
故意用一種低沉的嗓音說完這番話的於光,用餘光偷偷看了一眼宋仁。
他本以為,宋仁聽到自己有了官職後,會多麼興奮,多麼感動,然後跪地磕頭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