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丈一事,還在如火如荼地進行着,各方勢力自然也都緊盯着自己名下的產業,就怕再被查出什麼貓膩來。
結果,越怕什麼,就越來什麼。
豐縣有一處莊子,總數不大,估計就是八百畝左右,其主子是京城湘郡王府的二公子。
這位二公子是庶出,但有一位得寵的生母,所以在湘郡王府過得是如魚得水,很是囂張。
豐縣這處莊子原本是當年湘郡王名下的,這也是先皇給賜下的,後來湘郡王疼愛這個庶子,在庶子成親時,便將這處莊子給了他。
因為此事,湘郡王妃還和他大鬧了一場,最終,讓湘郡王不得不又拿出京城的其它產業,補償給了嫡長子。
也因為這一着,湘郡王和王妃之間的夫妻關係也日漸冷落。
對此,湘郡王妃並不在意,她的兒女都已長大成親,她都是當祖母的人了,自然是更在意自己的兒孫。
活了大半輩子了,她還指望着湘郡王?
那她就白活了!
湘郡王當年不是沒想過立二兒子為世子,可惜這個念頭剛起來,還沒等實施呢,正好撞上京城一個寵妾滅妻的案子,聖上當即就下旨將那個官員痛斥一番,之後又連降三級,險些沒把他們一家子的人命給要了。
自此之後,這京城重嫡的風氣便幾乎是無人再敢亂過。
湘郡王當時也被嚇得不輕。
他是皇親,但也只是個領着閒差的皇親,可以說朝中有他無他沒有什麼差別。
所以,再也不敢亂來了。
要說湘郡王也是位相當有意思的男人,他在外不敢過分寵溺庶子,但是在府裏頭,二兒子的一應用度,幾乎是與嫡子無甚差別。
這也就造就了二公子李越的囂張跋扈,只以為父親是最疼他的,就連世子之位,也早晚都得是他的。
至於因為當初他成親而得的這個莊子,李越就更為得意了,他始終不知道湘郡王為了保持體面,對王妃妥協,還讓出了更多的產業給嫡兄長。
清丈清到李越名下的這處莊子時,果然就出了大事。
清丈前兩日,正好趕上了一場大雨,不得不休息了兩天,否則這田裏面也下不去腳。
等到地面只是微濕,不那麼黏腳了,一等差役們才開始做事。
而李越名下的這處莊子,當時報上來的田產畝數是八百一十六畝,這是早在湘郡王名下時就登記的數字。
李越這幾年越發混帳,雖然成了親,但仍然不敢其惡習,喜歡美人兒之餘,又擔心妻子會吃醋,畢竟要爭奪世子之位,還得仰仗岳家出力。
所以,李越乾脆就在豐縣建了一所別院。
為不了太過顯眼,這別院就建在了莊子上。
你說你只是蓋幾間屋子也就罷了,可問題是,這個李越倒是會享受,竟然弄出來了幾處院子。
大治法律明文規定,只要你是守法的良民,那麼三口之家就會到給一畝地來建房,達到六口人的話就再增加一畝,以此類推。
而且,因為大治朝創立之初,民生艱難,諸多良田被毀,故而當時的太祖皇帝曾下旨,但凡是良田,皆不許毀壞。
這裏的毀壞,意思就是這良田只能是良田,但凡是換作他用,便等於是毀壞。
比如說有人將良田改為了宅院,這就叫做毀壞。
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這算不得什麼禁令,土地就是他們的命,他們是寧可自己委屈一些,也不會選擇毀了自己家的良田的。
沒了良田,他們吃什麼穿什麼?
所以,這條法令基本上就是針對於一些鄉紳的。
但是沒想到,這回清丈,竟是將李越的事情給捅出來了。
「大人,屬下已經測量清楚了,這處宅子前後三進,還建了園子,佔地總共已超三十畝。」
程景舟皺眉,這可是三十畝的良田,這的確是違令了。
「可有相關手續?」
「回大人,什麼也沒有,那宅子的管家說話倒是蠻橫,只說這是湘郡王府的別院,還說屬下等人壓根兒就沒有資格進去查看。所以屬下等人只能是在
第379章 私建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