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富汗戰爭、伊拉克戰爭中陣亡的士兵家屬可以得到的撫恤金是由幾部份組成的。
撫恤金在士兵陣亡後數小時就開始發放,第一筆是『陣亡補貼』,6000美元,並不多,這筆錢是屬於喪葬費用;喪事完畢後,美軍會向其親屬發放一大筆陣亡補貼,普通士兵大概有10萬美元;接着是人壽保險,大部分軍人可以領取價值25萬美元的保險金。除此之外,便是退伍軍人事務部的一項賠償計劃,陣亡將士的配偶每月還可得到948美元(每個孩子還可得到237美元),直至死亡或再婚。此外,這些家庭還可享受3年免費醫療保險,還有大筆的大學津貼。
正常而言,一名普通士兵的陣亡撫恤金大概有36萬美元,再加上對家屬每月的賠償,保守估計肯定超過50萬美元。
當然了,撫恤金也跟軍人的軍銜掛鈎,軍銜越高,撫恤金也就越高。
在這種情況下,直接陣亡的撫恤金,與間接陣亡的病故之類的所得到的賠償,那可是差距巨大。
美國士兵一直在抗議着『陣亡標準』,可惜收效甚微。
而每年都會有死亡的美國士兵家屬不滿抗議,可惜這麼多年來,也沒有改變這個『陣亡標準』。
說起來,美國士兵要想『陣亡』,那可不是一般的難,不是在戰爭中死亡就夠了,還要符合一系列審核指標,但凡死亡的時間、地方等因素有一項不符合標準,那就不算『陣亡』,哪怕美軍士兵晚死一分鐘。
陣亡的前提是『上級發佈了作戰指令後』,也就是,上級沒有發佈作戰指令,士兵不管在巡邏過程中,或者正面跟敵軍展開伙拼,亦或者被敵軍偷襲,如果不幸死亡,也不能算是『陣亡』。
比如,上級發佈了作戰指令,對A游擊隊發起進攻,但在行軍過程中,美軍士兵遭受到了其他武裝力量,例如B游擊隊,美軍士兵即便死亡,也不能算是『陣亡』。除此之外,被友軍誤殺,也不算。
只有跟戰場上被作戰指令規劃為敵人的人交火,如果不幸犧牲,才有可能被視為『陣亡』,但也只是『有可能』!
因為最嚴厲的一點是美軍士兵必須在交鋒過程中當場死亡,不管是戰鬥人員還是後勤兵,或者是通信兵、醫療兵,也不管死亡地點是前線還是後方,同樣不管本方有沒有使用武器,但『當場死亡』的條件極為苛刻。
舉個通俗易懂的例子,某位美軍士兵被敵軍子彈擊中,在奄奄一息之際,不出意外就犧牲在戰場上了,但此時,本國醫療隊來了,一陣忙活後把這位士兵抬上擔架,打算轉移至後方醫院搶救,結果這位士兵剛躺上擔架一分鐘就死亡了,那麼就不算陣亡,而是被視為『其他原因』!
除此之外,『陣亡』的最後一點要求是必須要能辨別士兵的身份跟臉,如果某士兵死亡後臉部受創嚴重,已經無法辨別,而且也找不到身份牌,即便死亡的士兵真的是此人,也只能算『失蹤』,當然,他的家人也不會收到陣亡士兵的一系列補償。
像因切利克空軍基地被導彈襲擊,在宿舍之類地方的士兵死亡,便不是陣亡。還有被火燒死的,或者被導彈炸得屍骨無存的,也不是『陣亡』,而是『失蹤』!
劉韜看着新聞,看到那上萬人在白宮面前聚集抗議的死亡的美軍家屬以及反戰人士,臉上浮現着淡笑。
如果說,美國發動阿富汗戰爭,得到了大部分美國人的支持的話,那麼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在美國也是有很多反對聲音的,畢竟沒有確切證據,這是不義之爭。
這一點,從美國人自己做的民調就可以看得出來。
2001年的時候,美國發動阿富汗戰爭,那時候美國在911之中遭受巨大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社會動盪不堪,美國人民充滿着怒火,對於不交出拉登的阿富汗充滿憤怒,民調支持對阿富汗發動戰爭的民眾佔了97%,喬治.沃頓的民調支持率也飆升到了98%,幾乎每一個美國人都支持喬治.沃頓!
但是到了2003年3月20日,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因為在此前鮑威爾於聯合國拿着試管言辭鑿鑿說是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證據,被媒體戳破,淪為了笑話。而在伊拉克戰爭爆發的時候,美國民調中支持對伊拉克發動戰
第1157章 陣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