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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朕都不怕,你怕什麼!

    上官不同意下屬的請示,叫「駁回」。

    下屬拒不執行上官的命令,叫「封還」,兩者合稱「封駁」。

    縱大明朝二百年,不是內閣有封還皇帝旨意的權力,而是所有文官都有。

    而且不光是內閣可以封還皇帝旨意,六部也可以封還內閣閣令,地方巡撫、知府也可以封還六部命令。

    總之,在大明朝體制里的所有人,都擁有封駁之權。

    但是,官場終究是官場,封駁是很少見的,畢竟傷面子,更多情況是拒簽。

    譬如說內閣草擬一道呈奏,皇帝不會御筆硃批,但也不駁回,可皇帝也不同意。

    這就叫「留中不發」。

    皇帝、柱國大臣間彼此保留了顏面,用不着駁回這麼傷面子。

    所以,後來又多了一條規矩:有請必復,對正式的公文請示,必須明確給一個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見,不能不吭聲就企圖矇混過去。

    但除了國策、軍國大事外,少有「有請必復」的正式公文或奏疏,萬一上官、皇上不批,就弄得上下官員、君臣顏面無光。

    種種限制,種種考慮,就使得「封駁之權」幾乎不會用。

    那是「以下克上」,試圖改變上意的路子,一旦使用,就沒有回頭的機會了。

    就以胡宗憲手中這道御筆硃批過的軍政分離奏疏為例,如果高拱選擇封駁,先不說這是不是整個內閣意志,即便內閣全部反對,封還給玉熙宮,依現在皇上乾綱獨斷的霸道,恐怕玉熙宮、內閣要倒一個。

    皇上一日不死,玉熙宮就倒不了,那倒的只會是內閣,這便是張居正選擇遵照旨意辦事的原因。

    面對高拱的反對,胡宗憲沒有再客氣,直接選擇了「將軍」。

    要麼封駁聖旨,要麼照旨辦事。

    高拱嘴唇微動,但「封駁」二字到嘴邊,卻怎麼都發不出音,最終化為一句,「我去面聖,與聖上痛陳利害!」


    高拱走了。

    內閣莫名地和諧了幾分。

    「汝貞,你害苦了我啊。」李春芳苦笑道。

    兵部,是他在兼領着,一旦軍政分離,朝廷兵部就成了空架子,那李春芳在內閣的話語權就會大減。

    但李春芳也知道大明朝軍隊亂象,對胡宗憲軍政分離,改革軍隊的想法是支持的。

    「甘草閣老」,以後怕是連「甘」都沒了,只剩下「草」了。

    一語雙關,卻沒有半點怪罪的意味。

    胡宗憲聽得出來,對李春芳表達了歉意,後者微笑着擺了擺手,道:「權力是公器,不是一家一人的東西,兵部,是朝廷的兵部,不是我的什麼兵部,不必覺得抱歉,還是聊聊你心中所想吧,這是天大的事體,要是不夠詳盡、妥當,不要說呈上去皇上不會批,內閣票擬這關都過不去。」

    陳以勤溫和地朝胡宗憲點點頭。

    雖然軍政分離,可能產生藩鎮割據的局面,對陳以勤背後詩書傳世的家族不利,但也在承受範圍中。

    據陳家書錄,唐末藩鎮割據對文人的影響,其實不如元廷治下對漢家文人的影響大。

    唐末、五代十國,幾百年間,世家大族百不存一,無數聖人典籍絕世,但宋廷建立後,短短几十年,就達到了經濟、文化雙重巔峰。

    而元廷入主中原不到百年,卻讓漢家文人百不存一,禮、樂崩壞,如回到了蠻荒時代。

    軍閥林立,慘的是文人,而不是文化,異族入侵,慘的是文化,至於文人,也慘,也不慘。

    慘的是那些堅守漢家脊樑的文人,不慘的是衍聖公家族之流。

    陳家幾度遷徙,才從元廷的殘酷統治下撐過來,絕對不願意看到漢家江山再淪落異族之手。

    哪怕被可能的軍閥當狗殺!

    張居正見胡宗憲不知從哪裏開口,便主動道:「朝廷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便囊括了天下文武,軍政分離,自然也可以從這六部着手。

    就先從吏部說吧,吏部主掌天下文官升遷貶謫調動的事宜,但也管着武將的封授策賞、恩蔭定籍。

    軍中的將士沙場征戰,拋頭顱灑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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