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年經歷
奕山的早年經曆始於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五月初一日,這一天,他出生於一個滿洲鑲藍旗的貴族家庭。作為清朝宗室成員,奕山自幼便享受到了良好的教育與家世帶來的各種便利。他的仕途始於道光元年(1821年)二月,此時他被授予三等侍衛的職位,這標誌着他正式步入了清廷的官僚體系之中。短短三年之後,即道光四年(1824年)三月,奕山又被提升為二等侍衛,顯示出他在仕途上的快速上升。
然而,真正讓奕山在清廷中嶄露頭角的是他參與平定張格爾叛亂的表現。道光七年(1828年)閏五月,他因為在這場重要的軍事行動中的傑出表現而得到了朝廷的認可,被賞賜為頭等侍衛。這一時期,奕山開始在軍事領域展示出自己的能力,並逐漸獲得了皇帝的信任與重視。
隨着他在軍事方面的成就,奕山的職務也相應地得到了調整與提升。道光十年(1830年)九月,他被派遣前往伊犁地區,這是他首次遠離京城,擔任實際的軍事指揮任務。接下來的幾年中,奕山的職務頻繁變動,但每一次調動都意味着更高的責任與更大的權力。道光十一年(1831年)十月,他被任命為武備院卿,並在同年十二月成為了伊犁領隊大臣,負責該地區的軍事防禦工作。
到了道光十五年(1835年),奕山的職位進一步升遷,先是被授予伊犁參贊大臣,接着在同年四月又被任命為正紅旗護軍統領。這一連串的職務調整,不僅體現了朝廷對他能力的認可,也反映了他在處理邊疆事務方面的重要性日益增加。
道光十七年(1837年)五月,奕山被調任為正藍旗護軍統領,並在同年十月代理伊犁將軍一職。這個位置賦予了他更廣泛的權力,包括軍事指揮與地方治理。隨後,在道光十八年(1838年)四月,他正式被任命為伊犁將軍,並在同年閏四月兼任正紅旗漢軍都統,成為當時清廷在西北地區的重要將領之一。
然而,奕山的事業並非一帆風順。道光二十年(1840年)三月,他被召回京城擔任其他職務,直到同年九月,他才被授予正白旗領侍衛內大臣、御前大臣學習行走以及管理行營事務大臣等多個重要職務。緊接着,在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正月,他又被正式任命為御前大臣
二、廣東抗英
在第一次鴉片戰爭期間,奕山作為清廷派遣的靖逆將軍,肩負起了抗擊英軍的重任。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正月,他被委以重任,統率來自川、鄂、湘、滇、黔、桂、贛等省份的大軍共計人,前往廣東地區對抗英軍。當時,人們對這支龐大的軍隊寄予厚望,認為其勢如「泰山壓卵」,而奕山本人也豪言壯語,聲稱要讓「逆夷片帆不返」。
然而,實際情況遠比預想複雜得多。隨着英軍步步緊逼,先後佔領了香港、攻破了虎門,並逼近廣州城下,奕山的態度逐漸轉變。面對英軍的強大攻勢,他開始表現出畏敵情緒,甚至在行軍途中就表現出妥協意向。當他剛剛越過梅嶺古道,即下令傳諭英軍,表示願意代奏允許通商的要求。抵達曲江後,奕山更是奏稱,如果拒絕通商,英軍可能會全力攻城,從而導致廣州的更快失陷。
抵達廣州後,奕山聽從了參贊大臣楊芳的意見,採取了「不可浪戰」的保守策略,甚至在處理日常事務時,首先考慮的是購買洋貨。與此同時,廣東當地的軍民要求積極抗戰,但奕山卻懷疑這些民眾,稱他們為「漢奸」,稱廣東軍隊為「賊黨」,並將廣東的問題歸結為內部不穩定,而非外部侵略。他提出了「防民甚於防寇」的錯誤方針,拒絕採納林則徐提出的動員愛國軍民共同抵抗敵人的建議。
在軍事行動上,奕山的表現同樣令人失望。儘管其親信建議必須通過作戰來確保軍餉報銷和功勳申報,但奕山的夜襲英艦計劃倉促且缺乏周密策劃,最終導致了清軍的失敗。英軍藉此機會反擊,佔領了廣州城外的所有炮台,並開始對城內進行炮轟。在這種情況下,奕山慌不擇路,決定投降,並於四月初七(5月27日)派廣州知府余保純與英方代表義律簽訂了《廣州和約》。根據條約,清廷需支付600萬元作為「贖城費」,並同
第260章 奕山:滿清武官的榮辱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