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僵持

    江伏初的命原來是屬於草芥一類的。李明仁如此漫天要價,無非就是想狠狠地宰江大貴家一頓罷了。劉春梅到哪裏去弄這二十萬呢,她就是將自己賣了,將兩個女兒都賣了也湊不起這個數。她說:「錢是沒有,一命抵一命,彩苹還不滿十六周歲,我是她母親,就讓我代替她去死好了。」

    李明仁一拍桌子跳了起來:「死?先將錢給賠償清楚了再說,井上沒打蓋,樑上不納脆(方言,意思是沒有腐朽),你想去死,誰也不會攔你。」

    劉衛華正色道:「李明仁,注意你的言行,這是派出所。先自行協商,如果協商不好,我們再處理,或者移交上級機關。」

    劉春梅一聽要移交上級機關就急了,她趕忙說:「彩苹是無辜的,她全都是為了我。要受什麼罪我都認了,只求求你們放過我的女兒。她不能說話,她不懂得什麼。」

    李明仁說:「這個不是理由,說得好像你是個局外人似的,還說不定是你們母女聯合起來殺害了他。說吧,你和咱家伏初是不是相好很久了,現在看他越來越落魄,也沒有幾個錢給你,就想一腳踢了他啊,結果他不願意,你就想這個餿主意引誘他到家裏,都說明槍易躲暗箭難防,你們母女導演了這樣一齣好戲,做了個強姦的現場,說不定已經私通很久了呢。」

    劉春梅一聽這話只覺得眼前一黑,氣得差點暈了過去。她聽說過人心險惡,可是沒有想到會這麼險惡,明明自己是受害者,還要被冤枉成一個盪 婦,天理何在啊。

    劉春梅只覺得氣血攻心,喉嚨里像有東西要湧出來,隨着「哇」地一聲,吐出了一大癱鮮血。


    在場的所有人的臉色有了些許改變。都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李明仁見此情景也不再多說話。

    江彩苹見狀,忙過來給媽媽捶背。她此刻的眼裏全是淚水。都說女人的淚是一顆重磅炸彈,可以擊潰無數男人的心,可是在一個青面獠牙的怪物面前,女人的眼淚能值幾個錢呢。

    答案是一個錢都不值。以李明仁為首的一幫家屬雖說言詞上有些收斂,可是賠償的事情沒得商量。

    雙方就這樣僵持着,現場出現了短暫的沉默。

    劉衛華說:「現在最要緊的是先把死者給安葬了,入土為安嘛。劉春梅,你要想想怎麼樣可以妥善解決這個問題,而不是一心求死。死是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的。」

    可是,一個農村大媽,劉春梅能想到什麼好辦法呢,她此刻的心絕望到了極點。

    家裏出了這麼大的事,江大貴還蒙在鼓裏。雖說做了一個不太好的夢,可那只是一個夢而己,也就沒有在意,他此刻正在工地頂着烈日揮汗如雨,憧憬着發工錢能寄些回去給彩雲當學費。那個時候通訊不發達,手機還是奢侈品,除了在電影裏看到香港黑社會老大的身後有跟班的經常拎着外,一般人是買不起的。除非是江大貴主動打電話回鄰居家裏,是找不到他人影的。江彩雲去姨媽家當天就返回了,一進到院門王阿姨就告訴她家裏發生的事,她在路上攔了一輛拖拉機,心急如焚地趕到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陰暗的小屋裏,江彩雲見到了哭成淚人的母女倆。妹妹江彩苹此刻也顧不得形象了,「嗷嗷」地直叫喚。江彩雲找來紙和筆,彩苹就在紙上寫了事情的來龍去脈,結尾處寫着大大的「姐,救我們出去!」

    江彩雲一籌莫展。她不知道如何營救一個殺人嫌疑犯。雖然偶爾聽到正當防衛這樣的詞,可是她不知道她可以做些什麼。她去街上給母親和妹妹買來一點吃的,然後安慰她們兩句就又回到了大街上。她在大街上溜達了幾圈,看着那些明亮的燈火漸漸地隱去,最後只剩下幾盞昏黃的路燈。她一屁股靠着百貨大樓的牆壁坐了下來,第一次感覺到生活的可怕。早上她出去的時候,母親親切的笑臉仿佛還在眼前晃悠。妹妹當時肚子痛,如果她能和她一起回去該有多好啊。或許她不會像妹妹那麼衝動,或許她可以想到一個更妥當的解決辦法,比如只將江伏初的手腳弄傷以示警告。可是哪裏有那麼多如果呢,現在最重要的是找個人想想辦法。聽母親說了,警察都說也許可以想想辦法,將這定性為正當防衛,或許能有一線生機也說不定。要找誰去商量這些問題呢?聽說過有律師事務所可以為人辯護,可以讓人沉冤得雪,但是也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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