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他在處理工作之餘,難得的有些心神不寧,腦袋裏總是不合時宜地想起好友的妹妹。
他想起她賣包子時認真的樣子,想起她和家人相處時溫暖的樣子,想起她看向他的時候熠熠生輝的樣子,甚至想起昨天晚上做的不可描述的夢……
想着想着,他不免心煩意亂,他這是怎麼了?
他只和好友的妹妹只有幾面之緣而已,他為什麼會如此頻繁地想起她?
明明他在和她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即使陰差陽錯地過了一夜,當時他也只是震驚,並無其他。
而這次在省城見面之後,他就開始不對勁了起來。
心煩意亂之下,唐明軒看到了桌子上的一本書,那本書就是他向她借的愛情小說。
這本愛情小說的封面都是粉色卡通人物,看起來非常有少女心。
要是之前,他都不帶瞄一眼的,畢竟他從來就不喜歡看這種書。
然而今天早上,他鬼使神差地就借了這本書回來。
既然借回來了,如今他也處理完了工作,那就看看也無妨。
於是穿着一身得體西裝的男人,坐在裝潢得體的辦公室里,用修長白皙的手,緩緩地翻開了一本粉色封面的愛情小說。
他的神情,也從一開始的面無表情,變成了鄭重其事,然而看到某些親密描述,又開始面紅耳赤……
原來,一個男人時常想起一個女人,是因為喜歡。
原來,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依依不捨,是因為喜歡。
原來,一個男人對女人充滿了幻想,甚至做不可描述的夢,也是因為喜歡。
他看着看着,不免把這些情形套入到了自己的身上來,發現這些情形是那麼和自己相似!
而他的這種行為的對象就只有一個,那就是這幾天才正式認識的人,那就是他好友的妹妹,林佩瑜!
但是這不該啊!
他才見了她幾面而已!而第一次在小鎮見面的時候,他對她絕對是沒有任何心思的!
然而,事實就是如此,他喜歡上了來省城後的她,就算不是一見鍾情,亦不遠矣!
唐明軒合上手上的愛情小說,臉上都是恍然大悟的神情。
原來如此,怪不得他如此反常,一切只是因為他喜歡上了她而不自知。
唐明軒和林懷瑾是大學同學,兩人是同齡人,他在讀大學之前還小,在讀大學的時候忙於學習,而在大學畢業之後就忙碌於做生意。
如今他大學畢業五年了,趁着改革開放的這股春風,他賺得盆滿缽滿,成為了擁有工廠和公司的大老闆,錢財和資產數不勝數。
然而他在感情上可以說是一片空白。
雖然他做生意的時候,免不了要應酬,但是他可以接受喝酒,卻不能接受在女色上的逢場作戲,這倒也不是他道德感太高,主要是他就是對女人不感興趣,換一句話說,他不近女色。
所以這麼多年來,他都是一個單身狗。
他的同學和朋友們都已經成家生子了,就他還孑然一身。
他的父母催了他無數次,他都無動於衷,安排相親,他也不去,最後他父母也拿他沒有辦法。
因此,唐明軒同志的感情生活乾淨得像一張白紙,他沒有感情的經驗,於是對於自己遇到林佩瑜之後的種種表現感到心煩意亂。
但是通過看愛情小說,他才終於知道他居然對林佩瑜動心了。
唐明軒知道了自己的心意之後,不再心煩意亂,反而心情愉悅。
想到那個人,他就覺得心情愉悅。
佩瑜一覺睡醒之後,下午仍然是去圖書館看書了,這次她也不拘泥於看有關於廚藝的書籍,而是看到感興趣地書籍就翻翻。
從圖書館回去,晚飯過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