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對原告,出示的證據進行質證如下:一,我方沒有和對方,簽訂任何協議、以及工程合同。二、我方的工程、從甲方,也就是本案的第三被告方,手裏承包來的工程,計算方式是按照,建築面積。不是原告所訴的那樣,按照展開面積來計算。三:原告向法庭提供的證據,也就是工程計算表,是本案的第一被告,也就是凌軍個人書寫的,沒有我方的簽名和蓋章,無法證明,本案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也無法證明,我方欠原告方的工程款的事實。我方質證完畢。
第三和第四被告的意見是:「原告提供的證據,均與我方無關。
這時法官柳琪說:「下面請原告原告武敵,對被告方的質證意見,發表自己的看法。」
武敵看了一眼,第二被告方的訴訟代理人說:「尊敬的法官,我這裏還有第二被告方,也就是奇峰裝潢公司,現場施工管理人員活佛,給我的微信聊天記錄,被告方承認,共給我方支付了工程款10萬元整,此能夠證明,被告與我方,在該案施工中,存在勞務經濟來往的事實。」
這時法官柳琪說:「原告,你所說的這份證據,在哪裏?」
武敵說:「在我的手機里。」說完武敵就拿出手機機,把武弟和活佛的聊天記錄,拿到了柳琪跟前。
柳琪仔細看了一眼說:「你拿給第二被告方的,奇峰裝潢工程有限公司。讓他們看一下。」
於是武敵就把這份聊天記錄,拿給了第二被告的訴訟代理人,看了一眼。
這時第二被告的訴訟代理人說:「我對該聊天記錄不熟悉,這個需要等庭後武核實後,以書面形式,給法庭提供說明。」
這時法官說:「好的,原告方你還有沒有證據要出示?」
武敵搖搖頭說:「沒有了。」
這時法官柳琪問:「被告方,你們誰有證據,要向法庭提供?」
第二被告說:「我們有證據,要向法庭提供。」
法官柳琪說:「好的。可以提供。」
等對方,提供給法官柳琪後,然後對方拿給了武敵一份,武敵一看,是對方和第三被告簽訂的合同,以及第二被告方,與他人簽訂的工程合同。
武敵看完後質證道:「這些均與我方所訴無關。
這時第三被告說:「我方同原告質證意見一致。
這時法官柳琪問:「原被告雙方,還有沒有證據要提供?」
這時被告奇峰裝潢工程有限公司說:「我這裏有一份調查證據申請書。想要申請法庭,去江城市勞動監察大隊,去調取證據。」
法官柳琪說:「拿上來我看看。」
對方的代理人,提交給了法庭,等柳琪看完後,對該訴訟代理人說:「你拿給原告方看一下。」
當武敵拿到手以後,只見上面寫着:調取證據申請書:
申請人:本案第二被告,奇峰裝潢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請人:即本案原告,武敵。
申請事由:因本案原告,就本案所欠原告木工工程款一事,向江城市勞動監察支隊,進行過投訴,原告稱我方欠其元,木工工程款。後勞動監察支隊,就此事,對本案的兩位當事人,林X以及畢X,進行了提審,此二人稱,原告和第一被告,和其二人,談價格時,是按照建築面積進行計算。並不是按照原告所訴,按照展開面積計算。
為此,為了貴院能夠查清本案的事實,我方特申請貴院,能夠依法去,江城市勞動監察支隊,調取本案當事人,林X和畢X的審訊筆錄。
此致:
江城市高新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江城市奇峰裝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9日
這時法官柳琪說:「因為本案要調取本案的主要證據。現在宣佈閉庭。啥時候再行開庭,另行通知。
武敵無
第104集:查到馬路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