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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執法嚴正——徐有功

下敕判決是最高最終的判決,任何人都要照辦,然而徐有功憑着他執着的——執法應公、守法要正;法是國家的生命,行動的準繩;法不正國家便亂了套,硬着頭皮要向武則天強諫。

    第二天上朝時,徐有功第一個出班向聖神皇帝奏道:「顏餘慶一案請陛下再加斟酌定案,顏餘慶與李沖是有一些關係,如違法替李沖收私債,又通書信,但陛下已發佈的《永昌赦令》中有李沖、李貞同惡,魁首並已伏誅之說,可見李沖謀反案的魁首早已全部法辦,按顏餘慶的供狀詞分析,也只是一個漏網的支黨而已。因此根據赦令應免其死罪,改判流刑,如果赦而復罪,即不如不赦,又如何面對天下人?我聖朝決不能這般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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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則天見是一位身穿從六品朝服的小官敢反駁她下的敕令,而且還當着文武百官的面暗喻她不按《永昌赦令》出爾反爾,便一臉怒氣地問:「照你說,那什麼叫魁首?」徐有功沉着地答:「魁是大帥,首是原謀。」武則天又怒着問:「顏餘慶難道不是魁首?」徐有功又答:「若是魁首,他早應在李沖被殺時就該伏法了,赦後才發覺,可見只是個支黨而矣。」武則天的嗓子越來越粗:「他為李沖征私債、買弓箭還不是魁首是什麼?」徐有功又答:「征債是事實,但買弓箭與顏餘慶也無關。」武則天怒着又問:「二月征債,八月通書,還能不是同謀?」徐有功心平氣和地道:「所通書信未見查獲,只據口供,而口供也只承認與李沖禮節上寒暄,而且征債、通書也只能歸屬於支黨行為,與同謀魁首怎麼也劃不上等號呀!」這場朝堂的辯駁,把在場的文武大臣二三百人都嚇得臉色刷青,正直的官員都為徐有功的前程和生命安全擔憂,而徐有功卻是「心正不怕天,有理說得過皇帝」。他神情自若,對答如流,沒有一點膽怯和懼怕,而武則天開始時怒不可遏,後來她漸漸覺得這位人稱「徐無杖」的司刑丞,倒有一般官員所沒有的勇氣和見識。從她執政以來,還是第一次見到敢於與她爭辯論理的官員,特別是謀反案件,她批准殺就殺,從無人與她爭辯過。其實武則天很有政治頭腦也很愛惜人才,其怒氣也慢慢地息了下來,對徐有功道:「顏餘慶是支黨不是支黨,卿再去仔細勘問,奏上來。」

    這場朝堂君臣論理答辯,在堂的幾百名文武官員似看了一場驚心動魄的刀劍爭鬥,然而使他們意料不到的是,最後武則天竟自己找了個台階走了下來,叫徐有功再審顏餘慶是否支黨。可見徐有功已強諫獲准,他們長長地為徐有功鬆了一口氣,回朝後徐有功便再審顏餘慶,以「支黨」罪上奏武則天,最後獲得武則天的批准。顏餘慶在徐有功冒死與武后激烈的爭辯中,終於從死神那裏奪回了他生的希望,免去死罪,改為遠流,他的家人也得免為官奴。這是徐有功為維護法律尊嚴與公正,制止權大於法的冤假錯案的第一戰,當然也是旗開得勝的第一戰。

    徐有功在司刑寺任職三年,在這三年間他糾正了數百件冤假錯案,救活人命數千。三年任滿後,被調至秋官,任秋官員外郎,後又升為秋官郎中,負責覆核司刑寺的判決,並能參與大案的審理。徐有功到秋官不久,一天他的頂頭上司周興交給他一份案卷說:「此宗案是原道州刺史舊唐宗室李仁褒兄弟的謀反案,司刑寺已判為謀反罪,你拿去看一看……」徐有功接過案卷細細地看。他看後就對周興說:「兄弟倆練武比箭怎能定為叛逆謀反,這不是太冤枉人了,應該馬上糾正!」周興卻冷冷地一笑:「李仁褒兄弟都是舊唐李氏宗室的人,你知道聖神皇帝最可恨的是誰?管他們練武也罷、比箭也罷,他們今天動刀動槍比武,明天就會帶兵謀反,定他們謀反罪有什麼錯?不殺他們殺誰?」徐有功嚷着道:「難道練武比箭能推論定謀反罪?天理何存,國法何在,難道皇帝就可不憑事實說話?!」兩人便爭執起來。

    其實,周興與來俊臣等人不同,他原是秀才出身,讀過不少法律書,是一個善於鍛煉構陷大獄的人,他以秋官侍郎的身份壓制徐有功,並寫成一狀盡述徐有功的誣告之詞,上奏武則天。說徐有功有某種政治動機,「故出反囚李仁褒兄弟,罪當不赦。」並說:「漢法,附下罔上者斬,面欺者亦斬。古經上有言:析言破律者殺。



第三十五章 執法嚴正——徐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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