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這「薛龍虎」可是堂堂一個大金丹,真要冠冕堂皇地誅他,好歹拿些驚天動地的罪名出來啊,被這麼雞零狗碎的罪名誅殺,別說方承志沒想到,就連薛龍虎自己都沒想到。
方大公子事後聽說,之所以薛龍虎的案子能這麼快了結,是因為薛龍虎自己壓根兒都沒想到案子的嚴重性,甚至都沒把這件事當成「案子」來看待。
他在強買強賣,礦山爭霸等等案子上,還為自己爭辯兩句,問到這件事上,卻是爽快承認,簽字畫押,白紙黑字都清清楚楚。
結果死到臨頭,他兀自不明白自己犯了什麼王法天條,還在那兒梗着脖子喊叫:「那兩個小童是我門人花錢買的,一個八十吊,一個一百二十吊,外加兩袋子好稻穀,比市價還高出半成,是買的,買的!」
都到了這份上,再說這些有什麼用呢,一個辛辛苦苦修煉了百十來年,好容易打熬出來的金丹修士,法力渾厚,神通廣大的真人,就這樣被人捆成豬玀,一腳踢進了鐵籠子裏,那鐵籠子「噼啪」作響,激盪出了萬千電弧,瞬息之間,整個人就燒成焦炭,灰飛煙滅!
這大約便是「殺雞儆猴」。
旁觀者無不雙腿發軟,冷汗涔涔。
方大公子自然不喜歡薛龍虎,過去幾天大家狗咬狗的撕扯之下,甚至有些恨之入骨,但平心而論,薛龍虎死得這麼不明不白,令他都生出一股兔死狐悲之感,又是鬱悶,又是委屈,又是費解,不知道這些奇怪的「聯邦修士」究竟想幹什麼。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要殺要剮都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沒必要用如此滑稽可笑的理由來作踐人啊,區區一對童男童女,要不是被薛龍虎買了命,恐怕早也自己餓死了,再說又不是薛龍虎親手殺死他們,分明是被千年蛇妖吃掉的嘛,這算是犯了哪門子的死罪?
方大公子用了好幾天才弄明白,薛龍虎之所以要死,並不單單是為他害死一對童男童女這檔子事,主要是他的「積分」扣光了。
原來在聯邦政府的什麼「特區委員會」那裏,對他們這些有違反誅仙令嫌疑的古聖修士,每個人都建立了一本賬冊,並規定了花樣繁多、包羅萬象的「功勞」和「罪名」。
諸如行俠仗義、檢舉揭發、維護地方秩序等等功勞,都可以折算成「加分項」,一項項加上去,累計超過千八百分,就算通過審查,恢復自由身了。
而欺行霸市,強買強賣,聚眾廝殺,擾亂地方秩序乃至坑害人命,燒殺搶掠之類的惡行,則是「減分項」。
所有古聖修士,不分鍊氣還是元嬰都一視同仁,統統都有五百分的基礎分,倘若罪孽滔天,一樁樁一件件扣下去,扣到零的話,那就是殺頭的罪過,大羅金仙都救不了他。
功過之間,可以相抵,不過「功勞」能兌換的加分比較少,「罪名」折算的減分項卻相當多,折來折去,總是補不上窟窿的。
光是害死一對童男童女,還不至於讓薛龍虎被判個「斬立決」,加上別的宗派鬥爭,殺人奪寶之類,就把五百分快要扣光了。
薛龍虎求生心切,搜腸刮肚擠出了不少檢舉揭發的材料,好不容易將分數拉回來一些,眼看能逃過一死了,但誰叫他是赤虎堂的堂主,對全派上下肩負着什麼「領導責任」,赤虎堂的門人幹了什麼為非作歹的勾當,十之一二的分數都要算在他的頭上,正巧他有一個真傳弟子被爆出在暗地裏修煉采陰補陽的邪術,竟然是個臭名昭著的採花大盜,已經壞了幾十條清白女子的性命來祭煉秘劍。
這件事無論薛龍虎是否知情,現在都說不清楚,也不再重要了,總之他的五百分被扣得乾乾淨淨,一時半會兒又拿不出潑天功勞,便只好死無葬身之地啦!
搞清楚這個天殺的「積分制度」之後,方大公子先是鬆了一口氣,心說還好還好,看來星耀聯邦還是稍微講點兒道理的——儘管是荒誕不經的歪理。
細細一想,又愈發膽寒起來,聯邦修士如此不講情面,死摳法條,連雞毛蒜皮的小事都算一個罪名,方大公子也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有沒有在不知不覺中,惹下殺身之禍了。
即便自己沒有,但自己可是青雲劍派的少掌門,又會不會被宗派里哪個該死的短命鬼給牽連呢?
之後半個月,他便在患得患失,擔驚受怕當中度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