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7章 簡易模式結束

    「誒呦嚯,好傢夥,這個利害呀!」

    孫悟空御使飛劍,在半空之中遨遊。

    自從學了這個飛劍之法,他連雲彩都不架了,每天就踩着飛劍四處飛,偽裝什麼劍仙俠客,哪怕真正的劍仙俠客連給他提鞋都不配。

    老話說得好啊,少年不可得之事,終將為其困頓一生。

    孫悟空從花果山跟着楊規學藝的時候,就喜歡那些個劍仙飛劍,但是楊規說什麼也不讓他練。後來學成去了龍宮求寶,龍宮也沒有什麼好的寶劍,只能拎出一根金箍棒來。

    雖然他這些年走南闖北都是用的金箍棒,金箍棒已經等同於跟他最好的兄弟無異,可孫悟空內心想要擁有一把好劍的願望,仍然沒有熄滅。

    他跟哪吒也過過手,哪吒那斬妖劍實在沒什麼了不起的,但在孫悟空的眼裏,那實在是帥炸了。

    就連他轉世化身凡人花石的時候,都沒事在腰上配一把寶劍。

    花石,花果山石猴,對名字孫悟空是一點創意都沒有,純粹是弄出個好稱呼的代號就好了。

    但他配的劍卻充滿了創意。

    劍身上鑲嵌北海明珠寶石一共七顆,組成北斗七星的形狀,由能工巧匠打磨和鑲嵌,在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光線之下,能夠反射出不同的光芒。

    映照在牆壁之上,甚至能投射出一套劍法來。

    這不但有美觀的打起架來,還能晃人二目,說實話是一個十分精巧的的設計。

    那劍身更是修頎秀麗,通體晶瑩奪目,不可逼視,青翠革質劍鞘渾然天成,雖為利器卻無半分血腥,只見飄然仙風,實在稱得上是「空谷臨風,逸世凌虛」八個字。

    就到了現在,孫悟空還一直將這柄劍帶在身上。


    雖然說這柄劍只是凡俗之屬,在凡人世界十分精巧,但是到了大羅金仙、齊天大聖孫悟空的手裏,基本上是用不得,稍微一用力,就有可能劍身崩碎。

    那些原本精巧的設計,全都成了不牢靠的原因。

    但饒是如此,孫悟空還是每天御使着他這柄銀色的寶劍,漫天四處亂飛。

    才區區兩天時間,就已經將這劍訣掌握的滾瓜爛熟,第十天的時候,已經能夠在劍訣上推陳出新,打出自己的風格,跟金箍棒有所配合。

    第十五天,浸淫此道已久的沙和尚,在飛劍劍術上的造詣,已經完全趕不上孫悟空了。

    這也是應有之義,畢竟沙和尚從來也不是什麼劍修,他的降妖寶杖跟擀麵棍兒似的,也算得上是一個以力壓人的選手。

    讓他學玉皇大帝這一手帝王劍氣,實在有些強人所難。

    就算是楊規專門推演成了能夠修煉的劍術,對沙和尚來說,仍然算不上什麼本命神通。

    他對這飛劍劍術的興趣,遠遠不敵水刀的興趣大。

    唐僧更是天賦異稟,畢竟是身負天數的人,用現代的話說就是身負主角光環,無論是天賦還是跟腳,都是一等一的。

    唐僧從小又受過良好的法術教育,學會的自然也很快。

    只不過這法門,被他化入了「佛門慧劍」之中,對唐僧的加持倒並不是很大。

    龍太子倒是很開心。它本身就是用劍的,這門劍法比龍宮所有的秘傳劍法都厲害,學會之後,實力直接上了一個檔次。

    只有豬八戒沒學會,沙和尚每天最後剩下的一點安慰和成就感,全都從當年的同事,現在的這位「徒孫」身上找了。

    豬八戒本身天賦就不算是很好,再加上他憊懶成性,心道已經跟這麼多大佬走在一起了,自然不願意再下苦功夫。

    沙和尚教了豬八戒兩天,看這胖豬實在是朽木不可雕,自己對劍術的興趣也並不是很大,乾脆把玉帝當初用來扎他的飛劍一拽,從身體裏拽了出來,獻給了孫悟空。

    「大師哥,您實力超群,天賦卓然,學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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