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內。
楊文開始整理着資料。
其實他很清楚。
想要拿下蕭飛,最主要是能直接找出對方收錢的證據!
一旦找到,其餘問題都是漸漸的迎刃而解。
前世。
蕭飛可是前前後後一共收了古耀龍6000餘萬的!
至於他的錢,並沒有藏在家裏或者是其它地方。
而是存在烈支瞪士頓的銀行當中。
這家銀行是一家海外銀行。
在內地有辦事處。
是一家絕對實行保密服務的銀行。
還有內地存錢,全球支取服務的特色。
還有可以購買國外基金,在國外支取贖回,還可以通過海外的投資商身份回來投資。
可以說。
這家是不少人青睞的銀行。
原因就是保密,還有那就是非常的方便實用。
可以達到洗白的作用。
前世。
蕭飛落馬的時候。
當初的報道是說那銀行卡是他兒子的。
錢自然也是在他兒子這裏。
他兒子還在海外留學。
古耀龍就是通過他的人在內地的這個辦事點,存錢在蕭飛的兒子,蕭小虎的賬戶上。
而且存錢的那個人,就是那35個公司之一其中的一個老闆去辦這個事情的。
畢竟辦這種事情不宜動用太多人,一個人專門負責這個事情更好。
如果太多人都去這個銀行的話,反而引人注目。
而這個35個公司之一的老闆和古耀龍明面上沒有任何的親戚關係,合作關係。
但是這個老闆洪大寶其實在十幾年前就是古耀龍的打手!
暗中深得古耀龍的重視和栽培。
所以這個送錢的工作自然就是交給這個人去干。
想到這裏,楊文就行動起來。
他知道。
自己不出馬,估計這個案子就算是最後個告破,估計也不是近期。
楊文寫好了申請表,然後申請調取洪大寶的所有資料。
半個小時之後。
一沓厚厚的資料,還有一個U盤就擺在他的面前。
洪大寶作為35個參與競標的公司老闆,自然是被辦案組那邊緊盯的對象之一。
所以關於他的資料自然是比較的詳細。
除了他個人的信息,比如通訊記錄,內容,還有資產,公司的資料,甚至一些出行等等都有記錄。
除此之外,還有他的家人的一些資料!
深夜。
楊文放下手中的資料。
「查到了!」他微微一喜。
他從洪大寶的通訊記錄還有短訊內容當中發現他果然和烈支瞪士頓銀行的人有聯繫。
都是預約服務!
當然,次數不多。
一年就一兩次!
說實話。
他怎麼說也是一個老闆。
在銀行存些錢。
買些基金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就算是在這個海外銀行當中存錢!
如果是這35個公司,一部分人都去這個銀行存錢或者是買資金。
說不定已經引起了辦案組那邊的注意了。
但35多個人當中只有一個人,那麼讓人引起注意的點就微乎其微了。
也可能是辦案組那邊被其
第129章 楊文出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