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岳看了克里斯一眼:「坐這輛車到芒古?你是認真的嗎?」
克里斯點點頭:「當然是認真的,而且從沒有像現在這樣認真。
原因很簡單,因為從這裏到芒古,而且只有這樣一輛交通工具。
而且我查過,這是按照你的要求,抵達芒古的最舒服的方式。
如果不坐這輛車的話,咱們就只能步行了。
從這裏走距離也不長,兩百公里,如果速度快的話差不多十天就能到。
當然,前提是我們要準備好足夠的乾糧。
因為中間沒有任何可以補給的地方。
而坐這輛車,只需要大約八個小時。
所以你看」
這個時間差不多要持續三個月。
克里斯點點頭:「我們這裏一共十九個人,不知道能不能坐得下?」
一美刀等於人民幣七塊錢,要知道從這到芒古可是有兩百公里。
所以在張岳看來,對方的收費應該比國內更貴才對。
只要把這些人抓住,搜刮搶掠一番,即使發不了財,也能舒舒服服生活很長一段時間。
這無形中就增加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
再加上此地路況極差,即使張岳從來沒坐過這種車,也知道前進肯定非常困難。
如果沒猜錯,這些人應該都是附近的居民,他們在這裏等車,估計目的地和自己一樣,都是去芒古的。
因為他們能看出這行人是外地人。
而外地人意味着可以打劫。
這時,一個四十多歲的男子帶着三個年輕人走過來。
克里斯點點頭:「我也是這麼想的,既如此那就沒什麼可猶豫的了,咱們能出發吧!」
對方見克里斯點頭後,眼睛瞬間就亮了:「坐得下,當然坐得下。
萬一被別人認出你不是本地人,到時肯定會增加不少麻煩。」
搖搖頭,這些人將心中不切實際的想法拋掉。
這些人有一大半肩膀上都背着槍,剩下一部分雖然看不出來,但從他們鼓鼓囊囊的腰間,能看出他們同樣擁有厲害的武器。
之前是我眼拙,覺得這輛車有點不上鏡。
張岳一行有十來個人,他們浩浩蕩蕩向前走,大老遠就吸引到那輛車附近的人的注意。
說完一馬當先的朝前走,結果剛走了幾步,仿佛突然想到什麼,又停下腳步,扭頭對張岳道:
雖然打結可以讓自己舒服幾天,但那也得有命花才行。
張岳點點頭:「你放心,我直接裝啞巴。
他的皮膚是專門用一種特殊的染色劑染的,這種染色劑塗到身上,任何東西都洗不掉。
當然,雖然犧牲比較大,但這種顏料卻能讓張岳的皮膚,看起來和黑人沒有任何區別。
男子開口:「你們好,請問要去芒古嗎?」
不過你們每個人需要支付一美刀。」
張岳果斷道:「我肯定是坐車呀!
但現在我發現,此車堪比車中的蘭博基尼勞斯萊斯。
惟一的方法就是等,等到表皮細胞老化,新皮膚長出來才能恢復正常。
反正你們說什麼,我都當聽不懂,聽不見。」
聽到這個,張岳一愣。
這些人敢明目張胆的出現在這,自然是不害怕的。
一美刀?這也太便宜了吧?
我相信有這輛神車在,咱們一定能夠非常成功的抵達目的地。」
大家都非常好奇的看過來,有些人眼睛忍不住爆發出灼灼的光。
「一會你不要輕易開口說話,尤其
514 擁擠的大卡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