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

    幹了這碗恆河水(穿越印度)

    大學時期,期末思修考試,抄小抄被監考老師發現了。。立馬把小抄放到口袋裏,考試走過來說:把東西拿出來。我一不小心把荷包里的100塊錢拿了出來,監考愣了一下。微微一笑,拿走一百塊,留下我在風中凌亂.

    福布斯:顧客並非要「買便宜」,而是想「佔便宜」!記者:請問福布斯先生,買便宜與佔便宜有何區別?福布斯:比如我有一個蘋果,讓我咬上一口後以一毛錢的價格賣給你,你要了就是買便宜,而我有個蘋果,讓你咬上一口後以一毛錢的價格賣給你,那你就是佔便宜了。

    昨天逛街,突遇城管來查,見這幕:一小販,因為城管已到,走不急,就假裝是自己顧客,邊大喊"找我錢啊"邊氣憤地向城管訴苦:"我是在這裏買香包的顧客,剛才小販老闆收了我一百元,看到您來,就跑了,錢都沒找我,這裏十幾個香包,我要拿走抵債。"說完,小販裝好包,就走了,就走了。。

    上初中的時候有個不太喜歡的同學,無奈家住的近總是遇見要打招呼。那天我奉母命買了點饅頭,回去的路上又遇見那同學了。他說:「喲,買饃幹啥啊?」我心想這話不是等於放p麼,很厭煩地回一句:「餵豬!」從此之後我更討厭這個同學了……

    我一直不明白老爸老媽以前沒電腦沒電視到底是怎麼打發時間的,我問全了我的32個兄弟姐妹,他們都說猜不透啊。

    放學老爸來接我,等了很久都沒等到我,後來他回家後就把我打了一頓。

    說我逃課,不去上學,我很冤,我爸說我在你們小學門口等了一個小時呢!

    我含着淚說爸,我現在初一了!!


    我的爺爺是一個很有哲理性的人,常教育我反面看世界。小時候爺爺帶我到一條小溪旁問我:清澈嗎?

    我回答清澈。

    他說永遠不要忽視它也會有渾濁的時候。

    幾年後,爺爺和我路過一條臭水溝問我:這裏渾濁嗎?

    我想起上次的小溪,我就回答:不渾濁,清澈見底。

    爺爺說:那你喝一口給我看看!

    駕駛證、身份證都有有效期,為什麼結婚證不能有有效期?面對難以抵擋的第四次單身潮和與日俱增的離婚率,近日,「某學者」提出一個大膽而令人驚嘆的觀點:結婚證應設置7年有效期,到期自動離婚。這樣一來,許多社會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真是「語不驚人死不休」。「某學者」此說引發巨大反響,人人質疑之、嘲笑之、痛罵之。或許這正是他所希望的。結婚證設置7年有效期,可以讓人們「嘗試多段感情」,可以「解決單身問題」,可以「拉動經濟增長」……想得倒挺美,可是顧頭不顧尾。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婚姻是家庭的基礎,而當婚姻變成兒戲,且不說將對家庭倫理和社會道德造成怎樣的衝擊,單是對社會穩定的破壞和對孩子成長的影響,就是整個社會難以承受之重,不知會釀造多少人間悲劇、結出多少孽緣孽果。結婚證設置有效期可讓「許多社會問題就會迎刃而解」?恐怕會製造更多更大的社會問題吧!何況,人畢竟是人,不是動物,即便有些動物,一生也只有一個伴侶,而不是每年都要「嘗試一段新感情」。

    如此怪異的觀點,原本不值得一駁。可是,「某學者」的頭銜還是有迷惑性的,那麼「某學者」究竟是誰?新聞報道中沒有提及,經網友查證,原來是微博認證為「專欄作家、媒體人、新浪名博」的「魯國平先生」。看到這個,我當時就笑了。如今號稱「專欄作家」的人可謂多矣,其中有些人,只是在某網站發了一些短文,網站不給稿費,便贈以「專欄作者」的名號;還有一些人,只是給某報寫了幾篇稿子,便自封為「專欄作家」。「魯國平先生」平時寫了一些時評文章,水平如何不便妄論,但與「學者」二字恐怕沾不上邊。

    這就是說,所謂「結婚證應設有效期」,只不過是一個普通網友偶發奇想。這類奇談怪論在網上到處都是,說者未必認真,聽者未必在意,往往被當作段子傳來傳去。「魯國平先生」的這個段子之所以引起強烈反響,主要是有媒體推波助瀾、添油加醋,其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是「某學者」三個字——正因為是「某學者」之言,相關媒體才可以堂而皇之地把段子寫成新



第9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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