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女娃子能到軍中效力當炮兵嗎?
「府里的法官司運行機制參鑒鎮裏的方式,由大法官組織,再選三十名府理法員合議斷案。不過法官司不直受案子,所接案子皆是鎮裏判後,巡罰司覺得斷的不明或者是當事事主對斷果不服進行上訴的案子,另外法官司還有召集所有府理法員定期對鎮裏判的案子進行審議之則,若是半數以上理法員不認同鎮上的斷果,則可發回重審之。我雲谷城主府治下,所有案子凡經二審則終,當事主不可再行訴告!
舅爺你這邊哪,暫且兼任雲谷城主府參贊會大參贊長和城主府監法長兩職。大參贊長之職,主要的工作是根據我的安排,組織和召集參贊議事會,在參贊議事會召開前整理會上要議的主要議題,提前與其它參贊溝通所議之事的章程,以提高參贊會議的效率,是為我的第一軍政助理。
監法長的職責,首先是對府法官司和鎮理法會成員進行專業指導,讓他們明白所做之事需要考量些什麼,別的地方在斷同類案子的時候是怎麼斷的。同時對巡罰司查案審案亦進行相關專業的教訓,讓他們查案審案時具有專業能力。
其次是對理法司和鎮上斷的案子進行審計。審計後覺得確有處斷不公的報給我進行決斷,若我不認同斷案結果,則行城主令推翻兩審結果,令開堂重審。若是我這邊有事耽擱,監法長亦可召集府里的參贊共議案情,半數參贊同意再審之案,除非我有不同意見,否則形同我的決斷,亦可行令再審!另外、巡罰司對鎮、府斷案不認可的,亦可報由監法長審計案情。」
剛開始說調整意見的時候,二舅爺的臉色都變青了,以為宋應奎要徹底奪了他的權。聽到後面的言語時,臉色才稍微恢復了一點。雖然這麼安排,確實剝奪了不少權,好在從名義上來說,坐實了雲谷城主府二把手的位子。聽起來、不似之前那樣刺耳了。
給二舅爺一個大參贊長的職位,是因為宋應奎覺得二舅爺這人好像不怎麼好用,讓他干具體的事,很容易與目前體系內的機制起衝突,索性給他一個名分大於實權的差事高高掛起再說。
至於兼任監法長的安排,一方面是為了二舅爺的面子,不要讓人覺得是他當法官不合格被完全捋了職。另一方面、則確實需要一個這樣的職位來制衡法官司系統,不讓審法權徹底旁落。再審的要求很是嚴格,監法長一人無法決定再審,如此也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二舅爺干預案件審判的權限,估計他也就沒那個心動不動就重新審案了!
一連折騰了數日,才將因為任命二舅爺當法官惹出來的事給理清楚。弄的宋應奎很是心累,人人都說掌權好,可其中的辛苦,又有誰能理解?就是一塊屁大點地方的小軍閥而已,怎麼覺得和管一個正經政權一樣麻煩,該操的心一樣都免不了的樣子。從軍隊、行政、經濟到司法、基礎設施建設,樣樣都要搞、還得搞的有模有樣才行。真沒老老實實當一個匠人舒服!
被破事整的煩躁不已的宋應奎,帶着徒弟們到了工廠區的火器廠散心。穿越前、他覺得與機械打交道是最無趣和無聊的事,可現在卻覺得只有做與機械有關的事,心情才會舒暢,身心才能放鬆。若是早有這個意識,穿越之前的自己怕是在工作上早就有些成就了吧?
帶兵到肅南草原作戰之時,宋應奎覺得野戰炮的射速有問題,並且只有輕型野戰炮不足以應付當前所有戰場形態的。回來後、就一直在琢磨如何解決這兩個問題。
提高射速,除了規範炮兵操作程序最大可能的提升炮兵裝填效率外,最好的辦法就是將前裝炮改為後裝炮,用預裝炮彈來解決問題。
相對火槍來說,研發後裝炮的難度要小一些。真實歷史時空,後裝炮出現的也比較早,明末的軍隊中就有一種佛郎機炮的後裝炮。儘管由於氣密性的問題,佛郎機炮在射程上損失很大,但在射速上卻有了極大的提高。
炮畢竟要比槍要大,操作餘地就大,可以想的辦法也就多了。
「陶工、鑄後裝炮最大的難點不在炮身,而是在炮彈以及各炮之間尺寸的差距要分毫不差。如此、藥管和炮之間間隙就小了,炮就能
第167章 女娃子能到軍中效力當炮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