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一天一天過去了,很快就到了10月份,《瘋狂的石頭》拍攝進程完成一大半。
王森抱着精益求精的態度去拍這部電影,對演員要求很高,隨便出一點問題都會叫停重拍。
不過主要的幾個演員都是演過十幾年戲的老戲骨,演技非常不錯,入戲很快,神態動作表情都恰到好處,將各自扮演的角色演得活靈活現,非常入神。
特別是戲份最多的黃濤,算是本色演出,將那種草根、市井小人物的心態演活了。
主要的幾個角色演出彩了,這部電影算是成功了一大半。
而一些配角比如國際大盜麥克(馮長明),四眼(陳瑞),環球大發展集團(馮董)演技要生澀一些,出錯比較多,被王森狠罵,「咔」了一遍又一遍,直到王森讓滿意為止,直到「咔」的次數越來越少了,大家的演技有了有大的進步,也漸漸融入到角色,對各自飾演的角色的性格有了深刻的體會。
陳東跟在王森身邊二十多天,學到了很多東西,就比如對人物角色心態的把握,場景之間的巧妙銜接,還有怎麼把雜亂多條線的情節片段拼湊成一部節奏緊湊,高/潮跌宕起伏,能吸引觀眾的故事。
---
看到拍攝已經進入狀態,陳東預估再有十來天左右的時間電影就可以殺青了。
陳東離開了劇組,開始着手準備音樂專輯的發行事宜。
專輯從製作到發售一共有五步,音樂製作,報版,唱片設計,唱片生產、壓碟、包裝,鋪貨。
不依靠唱片發行公司獨立發行一張唱片,很難,就單單涉及到鋪貨就要有渠道,還有與一些電商、大型實體唱片店的資金的結算,發票什麼的,一個人就沒法完成。
所以陳東首先考慮找一家唱片發行公司合作。
陳東作為版權方,內容商,最主要有幾個賺錢的渠道,音樂專輯cd、彩鈴、spp,卡拉ok等。
在娛樂圈內,有個40/100的『新詞』,就是說如果內容商,包括電影、電視、音樂,從商業體系中得到的收益比例達不到40/100的話,這個行業一定是不健康的。
原時空,在音樂行業,因為一些因素,比如盜版,內容商實力分散,缺乏主導話語權,無法設定有利於自己的遊戲規則,只能任人宰割,導致內容商、版權方從整個商業體系中收益比例里最高的時候沒有到過15/100,比如說賣一張唱片,100塊錢,版權方、內容商只能拿到10幾塊錢,甚至不到10塊,這是極不合理的。
而這個時空,就不存在這個最高只能拿到15/100這個極為不合理的分成比例。
版權方,內容商,也就是唱片公司一方,能在專輯唱片cd銷售得到的收益分成比例能到40/100.
在app音樂專輯,也就是一種基於移動終端的數字音樂產品,渠道運營拿30/100,內容提供者可以獲得餘下70/100的全部收益,再跟app製作團隊五五分成,內容提供者至少能獲益30/100~35/100。
在彩鈴上,利益分配方式是『1585』,移動拿15/100,sp代表內容方拿85/100,然後sp再和內容方五五分成,這樣到內容方手裏的利潤還能拿到42.5/100。
也就是說,陳東作為一個版權方,內容商製作一張唱片,在唱片cd方面可以拿到最終收益的40/100比例分成(扣稅前),app音樂專輯可以拿30/100~35/100(扣稅前),彩鈴42.5/100(扣稅前)。
作為內容商的陳東,所要做的專輯的製作,宣傳。
陳東的第一張專輯中有10首歌,包括《我相信》,《光陰的故事》,《青花瓷》,《海闊天空》,《老男孩》五首歌外,還要有5首新歌。
陳東打開光腦,從光腦音樂列表中兌換出了五首歌。
五首歌分別是《童年》,《明天會更好》,《童話》,《千里之外》,《我的未來不是夢》。
五首新歌,每一首都非常經典,隨便一首歌就足夠當作一張專輯的主打歌了,一張音樂專輯包含了10首經典,確實有夠經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