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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國是一個槍支管控十分嚴格的國家,私人擁有槍械,便是非法持有槍械罪。私人想要擁有合法的持槍證明,基本是不可能的。
夏國的法律如此規定,普通公民禁止擁有槍械。
當然了,總有一些人員私下擁有槍械。雖然通常情況下,私下擁有槍械,只要保密措施做到位,並且保護傘關係到位,那麼就不會出問題。
可實際上,也屬於非法持有槍械。
石磊提出的條件是合法擁有槍械,什麼叫合法擁有槍械?
合法,代表着被法律所允許!
哪怕是石磊在大庭廣眾之下,拿出了槍械,也不會出現任何問題,也不會違法法律。這就叫做合法!
何鎮邦聽見了石磊的要求,臉色立刻陰沉的下去。雖然何鎮邦的地位很高,甚至即將成為榮成軍區的司令員。
但何鎮邦沒有權利給石磊發放合法的槍械持有證書。
「石磊,你的要求,我無法答應你。」何鎮邦語氣冷淡道。
石磊笑眯眯道:「何司令,您作為榮成軍區的副司令員,也沒有資格發放合法持槍證嗎?」
事實上,石磊知道何鎮邦沒有資格發放,他想要的那種合法持槍證。
根據夏國的法律,持槍證分為四個類別。第一類,也就是警察、檢察院、司法機關等等的公務用槍,由對應的相關部門,洽的持槍證。
第二類,則是體育用的各類槍支,由體育部和警察部聯合頒發。
第三類,便是軍用、特警部隊用、維和部隊用,以及一些特殊部門使用,這兄槍證,由對應的部隊洽。
最後一類。則是民用槍支。民用槍支,通常只允許配備獵槍,只允許牧民與獵民使用。並且禁止帶出牧區與獵區。否則便會以非法持有槍械罪名抓捕。
石磊最初的目的,便是第三類持槍證明,由軍隊的裝備部洽。他是榮成軍區的上尉,雖然有名無實,但也是上尉。
按照軍隊的規定。石磊有權利獲得配槍。只不過,軍隊的持槍證,只能夠在軍隊內使用。
如果沒有特殊的情況,禁止在軍隊以外的地方,持有槍械。
所以,何鎮邦沒有權利為石磊開具。他所需要的合法持槍證。
面對石磊的詢問,何鎮邦鄭重其事的搖頭,「石磊,如果你要一個持槍證,我可以發放給你一個軍用持槍證,但你只能夠在榮成軍區使用。如果在雙慶市內,軍用持槍證便失去了合法效力。」
「何司令。我需要的合法持槍證,是那種隨時隨地,可以攜帶槍支。並且,如果遇見了危險,還可以使用槍械開火的合法持槍證。至於軍用持槍證,你們也可以給我辦理一個。對了,榮成軍區上尉的證件,也辦理一個吧!」石磊笑眯眯的說着。「有些時候,上尉證件能解決很多麻煩呢!」
何鎮邦冷哼了一聲,「石磊,你說的那種持槍證明根本不存在!哪怕是特勤局的保衛,也沒有這樣的持槍證件!」
所謂的特勤局,便是保衛夏國最頂級權力中心人物的保衛力量。他們的持槍證明,可以允許他們在保護任務中。開槍射擊任何可疑目標。
但在平常沒有保護任務的時間,他們的持槍證,並不允許他們隨意攜帶上膛的武器。更別說開槍射擊可能存在的危險目標!
石磊要求可以在任何場地持有槍械,並且可以開槍射擊潛在的威脅目標。這簡直就是天方夜譚一樣的條件。
「何司令,我目前的情況,你也知道。m先生隨時可能發動報復計劃。如果m先生發動了報復計劃,我怎麼反抗?」石磊訴苦道。
何鎮邦冷哼了一聲,「曙光者呢?你擁有五架曙光者吧?難道曙光者也保護不了你?」
「曙光者沒有武器模塊,我怎麼保護自己!」石磊故作有些惱怒,提高了說話的音量,「我的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脅,如果你們榮成軍區,無法提供合法的持槍證明,難道我就不能持有槍械了嗎?」
這一句看似有些莽撞的話,其實是石磊故意而言,他留給榮成軍區的形象,一直就是狂妄與兇殘的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