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次輔,還是厲害。」朱翊鈞肯定了王崇古作為刑部尚書的功底,是真的厲害,一下子就揪住了問題的核心,並且最快的時間,提供給皇帝一個可靠的解決辦法。
事實婚姻,在大明,是司法實踐。
大明絕大多數的百姓,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到衙門裏告一次狀,對於他們而言,法律意識是極為淡薄的,去找衙門領婚書,對於大多數的百姓而言,是個非常陌生的事兒。
而且大明許多地方存在着童養媳的現象,很多時候,孩子年齡根本達不到十六歲成婚的下限,其實夫妻雙方就已經生活在一起好多年了。
大明婚書,上面要寫清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雙方父母都要簽字畫押,而且還要貼紅貼,上面是生辰八字,而且還要寫明接親的良辰吉日、收受六聘等物,丈夫要簽字留下腳印,有的富貴人家更是會把婚書雕刻,用銅板敲打成形,永遠保存。
這很麻煩,不是一般人家能折騰的起,所以大明地方官在處理類似的案件,就是以事實為判斷標準,而不是以婚書。
在這個案子中,王崇古立刻馬上就抓住了案件的核心問題,誰是姦夫。
朱翊鈞眉頭緊蹙的說道:「但是,按照律法而言,劉氏和唐志翰確實和離了他,唐志翰在萬曆六年接任李瑞奇成為了月港遠洋商行的商總,是正九品的官身,在獲得官身時,按制錄入妻室為夫人,在去年年初,二人和離,從大明律法上看,劉氏和唐志翰不是夫妻。」
王崇古立刻說道:「陛下,欺詐事實存在,和離不應認定有效,劉氏為了謀奪唐志翰家財,以減稅為餌,利用信任,詐取財物事實成立,哪怕是不考慮唐志翰的手下,和離也應當視為無效,所以,先稽稅,再辦案。」
「欺詐事實,這個很關鍵,好,按王次輔的意見辦吧。」朱翊鈞點頭說道:「王次輔不愧是經邦濟國之大臣,朕心甚慰,王愛卿,王謙那個小兒子,今年多大了?是不是該上學了?」
王崇古趕忙說道:「臣惶恐,我家稚童七歲,現在在家學上學。」
「那就恩蔭一個國子監的監生吧。」朱翊鈞笑着說道。
國子監的監生是秀才的功名,七歲秀才,是皇帝的聖恩,這不奇怪,在國子監里,還有三歲的監生,因為可以納粟,王崇古小孫子這秀才功名,屬於蔭監,就是三品以上大臣子嗣、勛戚後人,可以不參加考試入監。
王崇古猶豫了下,問道:「陛下,臣有個不情之請,能換成皇家理工學院的廩生嗎?」
「也是,國子監一群老古董,除了教點之乎者也,也不會什麼了。」朱翊鈞笑了笑答應了下來。
王崇古這不是蹬鼻子上臉,他這個年紀了,適當的有所求,才不會被認為是想要成為司馬懿,作為大臣,他要是無欲無求,那才是讓皇帝心生忌憚。
「臣叩謝皇恩。」王崇古再拜謝恩。
王崇古從頭到尾都是個威權崇拜者,他連大明律都不信,皇帝這種凌駕於律法之上的存在,讓王崇古怎麼相信大明律?所以,他從來不認為鬥爭卷有什麼可怕的地方。
從程序上而言,唐志翰確實和離了,出現在劉氏家中,被人家『丈夫』打死活該,但陛下認為唐志翰沒錯,那就得修改律法的具體定義,把司法實踐寫成明文,這就是威權的效果。
而劉氏以一己之力強力推動了大明財務制度建設的同時,又以一己之力推動了大明律的完善,對事實婚姻的界定變得清晰起來。
朱翊鈞對這件事非常重視,而且他有非常明顯的傾向,傾向於唐志翰,一方面是基於同情他的遭遇,而另外一方面,主要是立場,大明新興資產階級的立場。
國之四柱,士農工商,士為統治階級,不需要朱翊鈞傾斜,而唐志翰是商人,社會地位低下,需要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傾斜。
朱翊鈞再次明確的說道:「即便是不考慮唐志翰那些個弟兄們,朕也會有明顯的傾向,因為這涉及到了國朝最基本的運行原則公平,鬥爭卷說的很明白,在不威脅政權歸屬之時,要極力實現公平,防止各階級之間矛盾加劇,引發動盪。」
鬥爭卷講鬥爭,對政權的描述為:政治權力是鬥爭的結果和目標,如果坐視階級矛盾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