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子,那些錢是我朝你們家借的不假,但是我保證過會還給你們,你們可以拿着錢,再買媳婦兒回來。」
馮超雖然對沈莞客氣了很多,但是他認定的觀念不會變,還跟原來的一樣,認為媳婦兒可以買回來。
那兩個人聽他這麼說了,也怕把事情鬧大,得罪了馮超,只好心不甘情不願的走了。
不過走之前,他們還是放出話來。
「如果你真要把這娘們放了,至少跟我們商量商量,你不能一個人做主!」
「我說過,人是我買的,你們說了不算。」
馮超將那兩人呵斥走了,才轉身對沈莞說:「你那屋不安全,睡這屋吧!」
說完,他就要替換沈莞去另外一個屋子裏睡。
沈莞出聲將他給叫住了。
「你們知不知道,這樣買賣人口的行為,是犯法的?」
「法?法律在你們那兒管用,在這裏,不作數!」馮超輕蔑的冷笑了一聲。「制定法律的人造福的是你們這些城裏人,可不是我們!」
沈莞看着馮超油鹽不進的執拗背影,知道說再多也無濟於事。
嘆了口氣。
也就是她有醫術傍身,陰差陽錯才沒被迫害。
要是換做尋常手無縛雞之力的女人,恐怕早就落得魔掌了。
就算不是馮超,淪落到別人家,肯定也是跑不掉的。
沈莞有了馮超的保護,接下來的幾天,倒是沒有人來騷擾她了。
但是馮超要將她放走的消息,還是被那兩個人傳了出去,一時間,村裏的年輕人幾乎都在用眼睛盯着沈莞的行動,仿佛她就是一塊大肥肉,誰逮着都想夾一筷子。
沈莞被膈應的不行,偏偏,又沒有辦法。
就這樣,一個月過去,在沈莞的醫治中,女人的身體恢復得極快。
從一開始的皮包骨,到現在氣血已經恢復得正常,能說話,也能下地走路了。
曾經在鬼門關里的女人,被沈莞救活,對她心懷感激。
她替馮超向沈莞道歉,告訴她,自己是本地人,跟馮超很早就結了婚。
可是在一次高燒後,她就有病了,熬了半年下來,所有人,就連她都覺得自己活不成了。
因為馮超還年輕,又是村里為數不多會捕獵的,保障着村民的生活。
所以,村裏的親戚們就合計,再給他討一個老婆,生個孩子,不然馮超的捕獵技術失傳。
就這樣,沈莞被馮超買了回來,就是誰也沒想到,沈莞會一手醫術,愣是將梅子給治好了。
「我會讓馮超放你走,但是現在村裏的光棍都盯着你,你就算跑了,他們也要把你抓回去,到時候你更危險,不如先住在我們家吧,偶爾給他們看看病,你能得到更多擁護,那些光棍就不敢拿你怎麼樣。」
女人的提議,不失為一個解決辦法,沈莞知道既然走不掉,便欣然同意了。
「愣子,愣子,你不是想不起自己是誰嗎?隔壁村來了個女大夫,聽說醫術可厲害,走,姐帶你看看去!」
英子是村里唯一一個沒出嫁的姑娘了,原本呢,她是被許給了村裏的一個小伙子海翔,但那小伙子外出打獵的時候,被野豬追掉進了懸崖,救上來就剩一口氣,到現在半死不活,英子當然不會嫁給她。
也就是營救海翔那天,英子的哥哥在懸崖下面救了這個人。
他身上雖然穿着破爛的衣服,但是那些人還是一下就辨認出,那是在山裏買不到的。
這個小伙子有來頭!
這是英子哥哥的想法,說不定把他救了,回頭能落到一筆好處呢。
別說他想法貪心,這年頭連飯都吃不飽,人餓死了,還講究什麼高風亮節?
於是他就把小伙子帶回了家,結果等人醒了,卻壓根沒有以前的記憶,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
英子的哥哥不想家裏多一張吃白食的嘴,當即就要將人給攆走。
是英子攔了下來,因為她相中了小伙子的臉,長得簡直太好看了,比他們村裏的任何一個男人都好看!
這一個月下來,
第414章 名叫愣子的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