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一會,lrpd的警司帶了兩個人過來,情況之前已經在對講機里說過了,叫上司過來就是背鍋的,跟警局上面報備一下,他們準備直接開門進去了。
警司到來以後,lrpd的警員已經在門兩側就位了,前門現在有人1狗,對付房子裏面的一個人,問題應該不大,吉米用心眼觀察,站着的人手裏沒有拿武器,身上也沒有發現明顯凸起的槍支形狀。
在警員伸手從破損的玻璃處開門時,裏面的人突然撲在沙發上,緊跟着從沙發位置拿出了一把槍,對着房門連開了三槍。
lrpd開門的警員一個不慎,胳膊被擊中了一槍,門兩邊的人都向後躲,靠近門的警員在受傷警員退開後也對着房門盲射了幾槍。不為擊中裏面的人,只為了壓制一下,讓警員們有時間退開並且重新組織。
「警員中槍,警員中槍,西3街30號,巡邏警員請來支援。」
這裏周圍還在警察封鎖中,不可能直接讓所有人來支援,還沒有確定屋裏是否是那個逃犯。
處於搜索狀態的警員聽到消息以後紛紛趕來支援,吉米則一直觀察着裏面的情況,臥室里的人一直沒有動,始終靠着床頭坐在床上,這很不對勁,有人開槍了,他至少應該躲避或者趴在床上,或者滾到床下躲着的。
心眼目前的狀態還是黑灰線條組成的畫面,沒有辦法明確知道裏面的人是什麼狀態,吉米也不能直接通知前面的警員屋子裏面的狀態。
裏面嫌犯還在沙發位置瞄準着前門,他是趴在沙發上的,窗戶的窗簾如果不拉開,外面的人也沒有辦法精確定位他的位置,這就是優勢所在,只要守着門,外面的警察就進不來。
前門受傷的lrpd警員已經被帶到旁邊為胳膊止血了,一個小孔,子彈直接洞穿了他的手臂,從傷口上來看,是小口徑子彈,問題不大,只要及時送去醫院就行。
後續趕來的警員里有人隨車帶着防彈盾牌,警司安排好以後,直接讓人帶着盾牌在前,其他人在門兩側,名警員在盾牌後,準備強攻正門。
剛才伸手準備開門的警員並沒有把門打開,盾牌後面的警員沒打算正常開門,直接用霰彈槍對着門鎖開了一槍獨頭彈,把鎖具部分轟開了。
有防彈盾牌在前,警員的安全有了保障,大家可以放心的進屋了。
屋子裏面的人看到警員轟掉了門鎖,也沒有繼續在沙發上埋伏,而是起身朝着臥室的位置奔去,這裏的房子是一層的,沒有二樓樓梯這樣的地形給他據守。
門開了以後,警員已經看到奔跑的嫌犯,這時候已經沒有什麼嫌犯不對着警察開槍,警察就不開槍的行為規則了,幾名警察直接開槍,奔跑的嫌犯倒地,手裏的手槍跌落在一邊,嫌犯身體抽搐幾下就不再動了,緊跟着鮮血已經在地板上開始流動。
持盾警察繼續前進,先走到手槍的位置,把手槍踢到更遠處,然後走到倒地的人身邊,先是用腳把嫌犯翻過來,確認就是逃犯,其他人則上來為嫌犯做一下檢查,確認是否死亡。
吉米在lrpd進屋的時候就已經離開後門了,這樣一隊持盾警察如果拿不下一個人,那就太丟人了。他現在比較在意的是臥室里那個人到底怎麼回事,即使警察在屋子裏開槍,裏面的人都沒有動作的。
吉米從前門進去,lrpd的警員已經有人進了臥室搜查,吉米隨後跟過去,果然,一名老年人雙手雙腳被用衣服綁住,斜靠在床頭,頭部歪着,已經沒有呼吸了。
老人的致命傷是頭部中彈,牆上有一片血跡,明顯是逃犯進來以後挾持他,綁住雙手雙腳以後在房間找到了一把槍,然後殺了他。
這就太沒有人性了,既然已經綁住了,為什麼還要殺了他?逃犯如果只是進來搶劫一套衣服方便逃跑,完全沒必要殺人的。
這一年裏,吉米遇到的犯人雖然也有殺人的,比如那個入室搶劫殺死老太太的罪犯,被吉米直接擊斃的。但是那種都是被人發現報警以後惱羞成